| 标题:关于哈斯额尔登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5-00003 | 发文字号:蓝政任字【2025】7号 | ||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通知 | ||
| 概述:关于哈斯额尔登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2025-10-14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10-14 14:13:2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哈斯额尔登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旗直各部门:
根据蓝党干字[2025]335号文件精神,经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哈斯额尔登同志任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哈斯都仁同志兼任政府办副主任;
王垒垒同志任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文杰同志任公安局桑根达来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提名免去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森林公安局、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宗雪岭同志任公安局上都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呼和嘎拉同志任公安局上都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图力古日同志任公安局那日图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郝树彬同志任公安局赛音呼都嘎派出所教导员,提名免去公安局黑城子示范区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阿拉腾朝吉同志任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森林公安局、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提名免去公安局桑根达来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齐日迈同志任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刘静超同志任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物证鉴定中心)大队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江瑞君同志任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张建丽同志任财政国库收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海荣同志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钢特木尔同志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乌尼儿其其格同志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洋同志财政国库收付中心主任职务。
2025年10月14日
正蓝旗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