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正蓝旗第十一届一次全委会议第094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谢黎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五一种畜场成立司法所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的最基层单位,属于司法局在苏木镇的派出机构,人员编制为政法专项编制,在编人员享受政法专项补贴。而五一种畜场属于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国营种畜场,虽然承担着行政职能,但不在行政序列中。基于五一种畜场现有管理体制,一方面在人员配备和编制落实上无政策上的支持,另一方面司法所业务用房所需资金为国家下拨的司法所建设配套资金,五一种畜场现有管理体制与上级政策无法对接,不能满足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需要。同时,在国营农牧场建立司法所也无上级相关政策支持。
为了更好解决国营农牧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解决老百姓实际需求,维护国营农牧场和谐稳定,下一步,正蓝旗司法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与五一种畜场党委、管委会沟通,适时组建国营农牧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场地、人员由五一种畜场负责解决,调解补贴由旗司法局会同旗财政局给予解决。通过建立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推进国营农牧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促进五一种畜场基层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五一种畜场职工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签发人:张利宾
联系人:那仁朝克图 联系电话:0479-4222756
正蓝旗司法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