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人民政府 关正蓝旗人民政府 关于旗政协第十一届第四次会议委员提案 办理情况的报告于旗政协第十一届第四次会议委员提案 办理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十一届四次会议共收到委员提案134件,2月26日,旗政协与旗政府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将134件提案交由25个承办单位办理。其中,涉及有关经济发展方面的提案42件,占立案总数的31.34%,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提案47件,占立案总数的35.08%,文化旅游业发展方面的提案18件,占立案总数的13.43%,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方面的提案5件,占立案总数的3.73%,城镇建设及综合管理方面的提案22件,占立案总数的16.42%。
截止2025年12月底,所有提案已全部答复完毕,答复率100%;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17件,占87.31%;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4件,占10.45%;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未能解决的3件,占2.24%。从反馈意见的情况看,各承办单位主动与提案者沟通协商,认真听取提案者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办前有沟通、办中有协商、办后有反馈,提案者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达到100%。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是提案编号013《关于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
一是针对解决季节性缺水严重问题和自来水管末路接不上水的问题,林草局及时派出正蓝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人员针对真正缺水户、用水困难户、自来水管末路接不上水的问题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工作。目前,我单位已上报盟水利局,待盟水利局批复后,下达资金即可开工建设,逐步解决该提案所述地方的用水问题。二是针对水管老化严重,设施配套陈旧问题,已派出正蓝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人员针对水管老化、损坏问题进行了积极维修解决。截止6月中旬,已维修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共计9处,维修家用净水器3套,新安装净水器4套。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此建议已解决。
二是提案编号065《关于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建设提高农牧民收入的建议》
一是我旗将持续优化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将草畜平衡政策与产业扶持、生态补偿、就业培训等惠牧措施深度绑定,坚决避免"一刀切",确保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实现双赢。旗农科局积极宣传落实2025年《锡林郭勒盟稳定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锡署办发【2025】13号),鼓励“户繁企育”合作模式,积极引导养殖户繁育犊牛并向盟内育肥场交售,育肥场回收犊牛育肥。鼓励发展适度规模肉牛育肥,建立盟内育肥企业目录档案和激励机制。同时,根据《锡林郭勒盟稳定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锡署办发【2025】13号)《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稳定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补贴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锡农牧发〔2025〕33号),针对饲草料加工与开发与肉牛养殖育肥实施贷款贴息政策,农科局积极宣传解读政策内容,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养殖场(户、合作社)予以申报。二是我旗也向调研组积极反映当地牧民当前生产生活中存在实际困难,如外租草场成本、饲草料价格、牧民债务等核心矛盾问题,积极向国家建议第四轮草原补奖政策,提高补贴标准。三是我旗大力推行“以工代赈”,鼓励农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在自家承包的退化草场上直接参与防沙治沙项目,实行“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元治理机制,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调动了农牧民及其合作组织参与沙地治理的积极性。2024年6月,我旗就印发了《正蓝旗防沙治沙项目以工代赈工作实施方案》,从项目布局、重点任务、主要措施、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工作部署,优先聘用当地农牧民参与围栏架设、沙障设置、肥料运送、播种植苗、土地平整、苗木运输、浇水等各用工环节,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进一步激发全民参与防沙治沙、生态修复的积极性。鼓励农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农牧民在自家承包的退化草场上直接参与防沙治沙项目,创新构建了“合作社+农牧户”、“合作社+农牧户+企业”以及“企业独立实施”等多方位、多渠道治理模式。采取“管护+劳务报酬”模式,将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纳入项目管护工作之中,按照“主动参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在增加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的同时不断提升项目区管护水平。通过优先吸纳当地农牧民群众就近参与后期管护,全面建立以项目建设人为主、属地嘎查村合作社为辅的管护机制,让广大农牧民参与沙地治理与日常管护双重任务,持续增加务工收入。2025年计划吸纳农牧民2850余人参与浑善达克沙地治理,人均参与工程建设60个工日、劳动力价格300元/工日测算,人均增收1.87万元左右,预计“以工代赈”投入资金共7904.15万元,占工程建设施工总费用的62.66%,占工程总投资额的17.43%。与2024年相比,2025年农牧民参与防沙治沙面积增加49.4万亩,增长率为62.16%;人均收入增长4700元,增长率为34%,能够实现“两个提高”的工作要求,据统计,目前已目前已吸纳2510名农牧民参与建设,已发放劳务报酬1300余万元(持续发放中)。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此建议已解决。
三是提案编号011《关于改善农村旱地灌溉井缺乏问题的提案》
一是今年林草局以向盟水利局申请集中供水维护养护资金2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用于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后期维修养护。二是2025年,我旗大力开展节水行动,从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乡居民节水等方面采取了具体举措,其中在农业节水方面将采取推广抗逆新品种和抗旱技术,引导水资源短缺区域种植抗旱品种。三是林草局已摸排统计集中供水37村的基本情况,针对管道跑冒滴漏等问题,已进行维修养护,确保了牧区饮水安全。四是哈毕日嘎镇目前无禁水政策,但属于水资源紧缺区。2025年,在哈毕日嘎镇部分旱作区和水资源紧缺区,充分考虑水资源条件,大力推广抗逆新品种和抗旱技术,积极引导水资源短缺地区调整种植结构,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2025年,在哈毕日嘎推广抗旱品种0.1万亩,计划新增农业节水0.05万立方米。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此建议已解决。
四是提案编号:043《关于进一步“节水型单位”建议的提案》
组织人员摸排统计全旗各行政事业单位,现有48家行政单位中有34家已建成节水型单位,创建率达到70.8%;110家事业单中有64家已创建节水型单位,创建率达到58.1%。目前,林草局已向各单位发送正式文件,通知为创建节水型单位要立即投身节水行动,按照《正蓝旗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年内要完成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并计划行政单位、事业单位节水型单位创建率达到两个100%。下一步,将督导各行政事业单位,规范申报流程,协助各部门推进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从部门节水器具改造、制度建设、后期维护管护等多方面着手,做好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并组织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1次专题讲座,针对节水型单位创建主要内容、流程等方面进行解读,持续督促各部门尽快行动,将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年内完成创建任务。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此建议已解决。
五是提案编号:064《关于乡土树种优先使用的建议》
该提案深入剖析了当前绿化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并精准指出乡土树种的优势,提出的系列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推动林业发展与生态建设意义重大。首先林草局一直以来对项目中标企业要求,施工时尽量使用当地树种、苗木,因为当地树种、苗木适应当地气候、土壤和病虫害环境,抗干旱、抗风、抗病虫害能力更强,存活率高。其次我们每年都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苗木检疫工作,尤其是对外来苗木进行调运检疫、复检木材、复检苗木、种子等工作,严防危险性病虫的传入传播。今后加大力度宣传乡土树种、苗木,通过线上线下的宣传方式,如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发布宣传乡土树种知识。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此建议已解决。
六是提案编号:066《关于准确选种沙化地种植》
一是黄柳在治沙中的重要作用:黄柳作为耐寒、耐贫瘠的植物,在浑善达克沙地自然生长,具有根系发达、吸水能力强、生长速度快等特点,是当前沙化严重区域治沙效果最为显著的植物之一。通过网格形式种植黄柳,我旗在沙化治理中取得了显著的绿化效果,有效遏制了沙化扩展趋势。黄柳沙障的治沙效果在现阶段是最为理想的,尤其是在沙化严重区域,其固沙能力和生态恢复作用得到了充分验证。二是黄柳种植的生态与经济价值:黄柳不仅具有固沙功能,其后期还可加工成饲草料,为牧户提供饲料来源,兼具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这一特性使其成为沙化地区治理的重要选择,同时也为当地牧民提供了可持续的资源利用途径。通过合理利用黄柳,既能实现生态修复,又能为牧户创造经济收益,形成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三是关于黄柳种植与生态平衡问题:您提出的黄柳种植密度对地下水资源及其他植被生长的影响问题,确实值得重视。我们现在工程措施的黄柳条种植密度是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沙化程度来科学合理地控制黄柳种植密度的(4ṁ×4ṁ或6ṁ×6ṁ)。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此建议已解决。
七是提案编号:067《关于退化草场治理的建议》
建议(一)答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锡林郭勒盟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我旗实际,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锡林郭勒盟草地适宜载畜量核实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旗人民政府出台制定了《正蓝旗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方案中将全旗科学合理划定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科学核定放牧期天然草原适宜载畜量,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通过实施草原补奖政策,引导农牧民科学利用天然草原,加快推动草牧业生产方式转变,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稳步提升农牧民收入水平。建议(二)答复:我旗自2019年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以来,共完成退化草原修复治理面积64万亩,其中正蓝旗2022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涉及上都镇巴音高勒嘎查12476亩,采取的措施为围封禁牧+冲蚀沟治理,其中修复冲蚀沟2717亩,治理前,该区域属丘间低谷,经多年雨水冲刷导致水土流失、土壤沙质化,基质松散,沟谷间形成深浅宽窄不一的冲蚀沟。通过实施一系列修复治理措施,改善了项目区土壤营养状况、提高植物多样性;对于冲蚀沟区域,植被得到了恢复,提高土壤的水土保持能力,阻止了冲蚀沟继续扩张。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自治区发出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的动员令后,我旗加速布局,系统谋划,全面打响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2024年以来,积极落实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退化草原修复任务26万亩,其中涉及上都镇巴音高勒嘎查约1万亩,采取的措施为补播+施肥+围封+禁牧管护,通过治理,使项目区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恢复,提高植被盖度,显著减轻沙患危害,构建健康稳定的草原生态系统。我们持续推进“三北”工程及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加强防沙治沙力度,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采取严谨的科学策略,全力推进浑善达克沙地治理工作。建议(三)答复:为确保依法依规合理利用草场,将全旗科学合理划定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科学核定放牧期天然草原适宜载畜量,严格执行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同时加强对农牧民的指导和服务,引导他们采用休牧等科学的放牧方式,提高草场的生产力和可持续利用能力。为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2024年开始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确保对草场利用情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管。推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无人机监测等,对草场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建立大数据监管平台,实现对草场资源利用情况的精准分析和科学决策。2025年,通过定期开展草场巡查工作,联合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苏木镇场(管委会)执法队以及草原网格员,对违规利用草场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开展巡查5257次,查处违规案件133起,有效遏制了破坏草场生态的行为。2025年,为了积极推进生态有机种养殖发展工作,在全面解决草原过牧方面联同农科部门通过提前出栏、舍饲圈养、集中托养和异地代养等方式,计划分流牲畜59324头只,有效减少天然草原放牧数量,切实解决草原过牧问题。截至目前,全旗天然放牧区已分流47041头(只),其中提前出栏30859(头、只)、舍饲圈养8545(头、只)、集中托养1248(头)、异地代养6389(头、只)。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此建议已解决。
八是提案编号013《关于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
一是针对解决季节性缺水严重问题和自来水管末路接不上水的问题,及时派出正蓝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人员针对真正缺水户、用水困难户、自来水管末路接不上水的问题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工作。目前,我单位已上报盟水利局,待盟水利局批复后,下达资金即可开工建设,逐步解决该提案所述地方的用水问题。二是针对水管老化严重,设施配套陈旧问题,已派出正蓝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人员针对水管老化、损坏问题进行了积极维修解决。截止6月中旬,已维修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共计9处,维修家用净水器3套,新安装净水器4套。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此建议已解决。
九是提案编号068《关于集体经济企业参与到治沙工作中的建议》
他的提案深入分析了赛音胡都嘎苏木当前在浑善达克沙地治理中面临的挑战,特别是牧民组织化程度不足、经营意识薄弱等问题,并提出通过支持集体经济企业参与治沙工程、强化政策资金扶持、发挥企业组织优势等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高度认同提案中的观点。自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启动以来,通过建立“企业+合作社+农牧户”的模式,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到浑善达克沙地治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24年,在赛音胡都嘎苏木实施的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异地治沙)和“蒙冀界”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均为赛音呼都嘎苏木那日斯图嘎查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吸纳73名当地农牧民参与,人均收入4000元,不断扩大农牧民收入水平,下一步将积极推动相关措施进一步扩大集体经济企业参与到治沙工作中的比重。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集体经济合作社按照程序可依法依规参与我旗境内防沙治沙项目的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与审计等相关部门沟通后,您在提案中提到的赛音牧业公司虽然是嘎查集体经济合资创办的,但性质为公司(企业),因此需通过正常招投标程序中标后方可参加我旗境内的防沙治沙项目的实施。旗林草局将在项目推进中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同时持续优化流程,为其公平竞争提供支持。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此建议已解决。
十是提案编号:080《关于加大退耕还林地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
一是退耕还林政策的重要性:退耕还林政策是我国林业和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减少水土流失、提高森林覆盖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补贴政策的延续与调整:政府高度重视退耕还林政策性补贴到期后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新的政策框架下,将综合考虑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对补贴政策进行合理调整。三是发展林下经济的战略意义:政协委员提出的在林带间种植中草药,是发展林下经济的一种方式。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森林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还能够促进林业产业的多元化发展,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四是政策支持与服务: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11月关于印发《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的通知,明确新修订的《森林法》首次将“林下经济”写入法律条文,提出鼓励和扶持林下经济发展;国家发改委西部〔2014]1772号《关于印发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的通知》,明确规定在不破坏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允许退耕还林农民种豆类等矮杆作物,实行多种经营,增加退耕地收入巩固退耕还林经营成果;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29号提案的答复》中明确允许充分利用林下土地发展林下经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提议政府上会制定发展林下经济的总体方案(退耕还林、公益林等)。以政府将加大对退耕还林政策的支持力度,包括技术指导、市场开拓、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服务,帮助农民拓宽收入渠道,促进林下经济的发展。五是持续监测与评估:政府将加强对退耕还林政策实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政策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有意愿的申报单位可以向林草部门提交申报材料,旗林草局初审后报盟级林草部门复核,最后报自治区林草部门审核认定(分申报省级或国家级,如报国家级的,由自治区林草部门上报国家林草局审核认定)。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此建议已解决。
十一是提案编号090《关于提高草料补贴、禁牧补贴的建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和《锡林郭勒盟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结合我旗实际,出台制定了《正蓝旗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方案中将全旗科学合理划定禁牧和草畜平衡区,科学核定天然草原适宜载畜量,明确了奖励补贴标准。目前我旗正在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周期为五年,为2021年至2025年,政策”或“解释多、措施少”的现象。例如,对于一些涉及资金、规划等需要上级审批或跨年度实施的提案(如部分人畜饮水工程、补贴政策调整等),虽然已经进行了答复和计划安排,但后续的跟踪推进力度、资金争取效率以及最终落地见效的周期仍需进一步优化和缩短,确保委员的合理建议能够真正转化为发展实效和民生福祉。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旗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在旗政协的监督支持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对照新时代政协工作的要求与委员的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少数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担当意识有待增强,部分建议事项推进速度偏慢,落实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承办单位与委员的沟通协商不够深入,在研究提案核心意图、推动建议转化为具体政策或重点工作举措方面力度仍需加大。三是涉及多部门的综合性提案办理中,统筹协调机制不够顺畅,仍存在主办单位牵头作用发挥不充分、协办单位配合不到位的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进提案办理工作,着力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压实办理责任。进一步深化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统筹部署和督促指导,推动各承办单位切实将提案办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聚焦成果转化,增强办理实效。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开展为目标,完善提案采纳落实机制,加强对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办理质量和落实效果。三是健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优化跨部门提案办理流程,强化主办单位牵头责任和协办单位协同责任,完善定期会商、进度通报和结果反馈机制。四是深化沟通协商,主动接受监督。持续推进“办前、办中、办后”全过程沟通,认真听取委员意见,自觉接受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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