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正蓝旗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来源:正蓝旗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5日
字体:[  |   |   ] 打印本页

一、基本情况
    2024年旗政府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07件,其中,经济发展方面33件,占30.8%;社会事业方面37件,占34.6%;文化旅游方面13件,占12.1%;城镇建设方面17件,占15.9%;环境保护方面7件,占6.6%,已全部办结,代表见面率、按期回复率均达到100%。委员所反映的问题已实际解决79件,办成率73.8%;已采取措施推进21件,占19.7%;短期内无法解决,已进行解释说明7件,占6.5%。重点提案12件,已全部解决。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已实际解决的提案办理情况
    01号关于对正蓝旗文化馆改革工作的建议。目前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各项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正在进一步巩固中。《关于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明确“旗文体旅游广电事业发展中心设2个分支机构为图书馆和文化馆。目前旗文化馆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03号、05号、07号、08号、09号、10号、11号关于提升旅游宣传力度,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一是旅游活动与品牌推广方面。组织康养旅游消费周系列活动,包括元上都遗址体验游、搏克赛直播、小型那达慕、奶酪品鉴等,吸引4.2万人次游客,带动相关收入2200万元,并继续开发以浑善达克沙地为主题的旅游线路,包括遗址参观、文化体验活动等;研发金莲花系列11类17种文创产品,以及老蓝旗酸奶、冻干奶酪等创新奶食,满足各层次消费者需求;参加西安、成都、北京等地旅游推介会,举办“蓝旗味道香飘北京·正蓝旗非遗年货节”等活动,展示销售正蓝旗牛羊肉、奶食、金莲花茶及民族特色文创商品等40余种;借助华程(携程)等OTA企业渠道收客及研发精品旅游产品,依托元上都遗址和金莲花,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和文旅品牌,吸引京津冀及区内外游客。二是旅游规划与产品开发方面。制定《2024年正蓝旗文旅活动计划》《元上都遗址景区引流工作方案》等文件,与内蒙古文化旅游投资集团合作,开发特色旅游线路产品;2024年5月1日开始,元上都遗址由内蒙古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运营,并依托元上都遗址打造金莲川草原项目;修缮上都影视城项目,运营金莲川草原开发项目,推进元上都马苑项目等,对浑善达克沙地自驾穿越大环线沿线13处厕所进行维修改造,在桑根达来镇和上都湖南侧停车场安装充电桩。三是旅游宣传与市场推广方面。利用视频号、抖音等平台宣传正蓝旗旅游资源、农牧民特色产品、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的历史意义和文化价值,与本地网红合作制作高质量宣传视频;举办金莲花节、蒙古马超级联赛等品牌活动,吸引游客参与,提升知名度;通过旅游宣传路演推介活动走进北京等地,签订万人互送协议,吸引业内人士和旅行商关注。四是农牧民参与旅游扶贫方面。设立农牧民特色产品专区,举办定期展销会,帮助农牧民建立线上销售渠道;鼓励和支持农牧民家庭参与旅游食宿服务,提供专业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开发以生态游、文化游、体验游为核心的旅游产品,将农牧民特色产品和体验活动融入其中。五是冰雪旅游与冬季活力提升方面。依托锡林郭勒盟冰雪优势,积极打造冰雪旅游新业态;通过旅游宣传路演推介活动规划冰雪项目,吸引业内人士和媒体关注;持续开展浑善达克冬季那达慕、蒙古马超级联赛等活动,打造冰雪品牌;并投入运营首个室内滑冰场,为全民健身爱好者提供理想场所。
    4号(重点)关于用好“家门口”红色资源的建议。一是坚持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与本地旅行社加强合作,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模式。围绕察哈尔盟第一个党支部的红色文化品牌,联合宝绍岱苏木推出系列民俗文化活动,推进红色美丽村庄项目建设。二是以支部团建基地、乡村振兴民宿和青格勒牧人之家等旅游接待点作为承载接待游客和团队活动使用。结合第一个党支部纪念馆、支部互助加油站将推出党建学习和乡村振兴融合的主题旅游线路。同时计划在察哈尔盟第一个党支部增加研学项目。三是全面提升察哈尔盟第一个党支部纪念馆的讲解、展陈、服务水平,以其红色文化和革命故事为基础,研发文创产品。已接待数十次各地团队前来研学参观、举办活动。
    14号、16号、26号、27号、37号、54号关于农村牧区建设及治理方面的建议。一是设置人居环境整治公益性岗位131个。开展2024年春季、秋冬季村庄清洁行动,对各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48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837份,张贴宣传标语658条,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4342人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7948.1吨。二是开展地膜回收宣传工作5次,进行地膜残留监测,积极推广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在4个苏木镇(场)建立残膜回收网点,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推进农村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社会化服务模式。从牲畜改良、动物疫病防治等七个方面开展服务,共计开展服务次数1万余次,服务覆盖29805人次。
    18号关于加强生态管护,推进我旗生态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一是成立林业和草原执法中队,负责受理林业和草原违法案件的投诉、举报和执法工作,对违规放牧破坏林草资源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加强草原管护员、公益林护林员的监督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及时解聘。三是编制《正蓝旗草原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建立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管护网格,制定6条18款详细职责,依托百灵鸟APP对违法行为实行网格化数字化管理。
    21号(重点)关于降低饲养成本提升养殖效益的建议。一是完善饲草料储备供应体系建设。鼓励农牧民加大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等高产饲草料种植面积。结合相关扶持政策,引进旗外企业建立饲草料储备、加工基地,大力发展全混日粮加工产业,为农牧户协调低于市场价格的饲草料,降低养殖户饲养成本。二是加大高素质农牧民培训力度。通过理论学习、实操实训、观摩实践,针对乡村振兴战略、现代畜牧业相关政策及科学高效养殖技术等内容开展培训。三是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全力推进地方特色乳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2家小作坊已申请SC企业。
    22号(重点)、31号关于扶持小微企业电商发展及奶食行业新媒体营销平台的建议。一是积极组织旗内有意愿参加直播销售的小微企业入驻奶酪会客厅,指导传媒公司开展线上销售及共享直播间,为小微企业拓宽网络销售渠道。二是培育发展本土网红达人,大力发展网红经济,积极组织并支持从事网红经济的相关企业、网红达人销售特色农畜产品、续传推广文化旅游资源等。三是协助正蓝旗上都在线网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军上海市场,成立上都在沪供应链有限公司,陆续开通多个线上配送服务平台,拓宽线上线下销售平台,线上成功销售牛羊肉产品1000余公斤,目前我旗1-9月电子商务销售额达3526.2万元,同比增长66.4%。四是编制《奶制品物流补贴方案》,组织30余家企业参加相关电子商务培训,目前我旗通过线上销售奶制品的企业和个人达到264户。
    24号(重点)关于合理利用灌木资源,降低饲草成本的建议。一是鼓励农牧户、企业及农牧民合作社积极申请,提供符合灌木林平茬作业地块,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实地调查,办理审批手续,提供技术指导。二是在上都镇、哈毕日嘎镇、桑根达来镇、五一种畜场等半农半牧和禁牧区新建暖棚6.13万平方米,机械设备补贴机具246台,补贴资金215万元。三是向上级争取创立牛肉产品品牌,提高销售价格。
    25号(重点)关于开发种植金莲花的建议。经与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自治区林科院、内蒙古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对接,对境内4种金莲花进行了选育优化,通过人工干预管理,实验数据金莲花成活率可达95%、花期可延长至45天以上。金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规划建设完成金莲花产业园,占地600亩。金师农贸有限责任公司建成金莲花种子繁育基地1处,人工种植金莲花320亩,2024年预计繁育金莲花1.6亿株。正蓝旗金莲花现代育繁产业科技示范基地项目占地160亩,截至目前一期金莲花栽植、园路建设、网围栏安装、草坪停车场等工作及二期温室大棚12栋已建设完成。浑善达克沙地正蓝旗金莲花产业化栽培与利用项目建设任务为产业化种植基地50亩,繁育容器苗5亩(温室大棚),保存和繁育金莲花种质资源1亩,目前5栋大棚已开始使用。野生金莲花草种抚育项目、草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已下达,待项目方案完成后实施。城区金莲花种植项目49亩,现已全部完成。
    28号、46号、48号关于减轻牧民负担及改进信贷支持政策的建议。一是牧户可通过高产饲料基地种植谷草、青贮玉米,减轻牧民饲草不足问题。二是结合地区实际情况,青储井需要群众提交打井申请,等待上级项目批复后安排打井。三是针对因灾出现还款困难的农牧民和小微企业,做到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的农牧户及时办理展期、续贷等。四是各家金融机构加大涉农涉牧贷款定价优惠力度,充分发挥线上产品“纯信用、速度快”的优势,满足抗旱减灾领域“短、快、急”的资金周转需求。正蓝旗旗信用联社同意将在年底为农牧户贷款降息0.5-1个百分点,切实降低受灾群众融资成本。
    29号、30号、34号、38号、39号、40号、42号、43号、45号、47号、49号、50号、52号、67号关于肉牛产业发展方面的建议。一是完善饲草料储备供应体系建设,鼓励农牧民加大青贮玉米、苜蓿、燕麦等高产饲草料种植面积,全年种植优质饲草种植面积达到14.81万亩。二是引进旗外企业建立饲草料储备、加工基地,大力发展全混日粮加工产业,为农牧户协调低于市场价格的饲草料,新建全混日粮加工厂3处,配送全混日粮10万吨。三是巩固提升良种肉牛繁育体系,年内已认定旗级肉牛核心群10处,完成冷配10.3万头,计划认定3处盟级核心群,待上级部门公示。新建自治区级华西牛核心育种场1处,已通过自治区验收,已公示;盟级种牛场盟农牧局已验收,预计11月份反馈验收结果。四是加快舍饲畜牧业建设力度,2024年计划在上都镇、哈毕日嘎镇、桑根达来镇、五一种畜场等半农半牧和禁牧区新建暖棚6万平方米,目前已建设完成6.13万平方米。五是提升改造现有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新增两条肉牛屠宰加工生产线。2025年计划投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000万元,新建年产1500吨羊杂、牛杂生产线一条及配套设施。百屹农牧科技公司2025年计划投入资金2000万元,在桑根达来镇塔本宝力格嘎查建设1处牲畜屠宰加工厂,年屠宰加工能力达到2万头肉牛、5万只羊。
    32号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一是2024年,全旗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涉及33个部门,1282人参加培训。结合招商引资“揭榜挂帅”活动,开展外出考察对接及“请进来”活动。“点对点”跟踪对接意向企业,优化审批备案流程。开展形式多样的惠企政策解读,搭建政企精准沟通桥梁。成立招商引资工作专班,全面梳理招商政策,形成《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汇编》,制作招商引资宣传片、PPT等推介资料。二是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帮办代办窗口,共解决群众办事问题300余项,成立纵向三级代办帮办队伍252人,配齐代办员19名,依托“蒙速办·锡心办”小程序,提供帮办代办服务5000余次。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减环节33.49%、减材料46.49%、减时限86.26%,网站公布事项1721项。应用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布办事指南2033项,网办深度99.42%、网办率87.45%,“蒙速办”APP配置事项1297项,线下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和政务服务机构进驻率达100%。扩大电子证照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库汇聚证照130648个、签章率达100%,材料减免193个。政府网站设立3个专题栏目,向社会公布失信主体和典型案例。
    33号关于个人多占、霸占集体草原问题的建议。1998年正蓝旗第二轮草场承包,制定草场划分方案。2001年重新颁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议定30年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十六条:“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理”。
35号关于做大“夜市经济”促进居民收入的建议。一是商务部门编制《正蓝旗鼓励商业外摆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协同城管部门结合不同商品特性进行科学布局。二是商务部门联合消防、应急、市监、城管等部门开展多次联合检查行动。三是引导经营者充实经营内容,在赏花节期间充分利用节日活动吸引力,在广场开展集中展示销售我旗奶食品、肉食品等特色产品等活动。
    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银行担保借款的建议。一是各部门各单位通过专项培训、发布通知文件等形式,向公职人员普及银行借款、担保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公职人员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公职人员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的贷款额度,并按照还款能力制定相应的还款计划,明确还款期限,在贷款发放后持续进行跟进。三是建立健全公职人员银行借款、担保的监督机制,加强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和协助配合,定期对公职人员的借款、担保情况进行排查和核实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1号关于促进我旗农畜产品销售的建议。一是通过协调,正蓝旗正和肉食品有限公司向围场供销社销往羊肉30吨。同时为企业申报国家级储备羊肉企业资质并成功争取100吨羊肉储存指标。二是通过筛选后向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内蒙古石油分公司便利店推荐为供货商。三是结合旅游热潮于7月19日在忽必烈广场举办了2024年金莲花节-浑善达克牛肉品鉴活动。
    57号、60号、79号关于动物疫病疫控及屠宰管理方面的建议。一是开展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定期补免工作,全年完成口蹄疫免疫肉牛59万头、肉羊56.7万只、奶牛1万头;小反刍免疫羊13.2万只;布病免疫牛30.3万头、羊30万只。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达到100%,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二是积极开展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会,提升专业人员技能和知识水平,培训120人次,发放2000张宣传单,向广大养殖户宣传防疫信息。三是计划建设1处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场,已同两宜生物科技公司对接无害化处理场所有关事宜,初步选定哈毕日嘎镇庆丰村建设,正准备进行测绘,办理相关手续。四是加强对牛羊个体屠宰户的日常监管,加大对私屠乱宰执法力度,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同时通过发放传单、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定点屠宰场地址、收费标准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8号关于缴纳玛拉尔图寺庙教职人员三险保险的建议。目前我旗玛拉尔图寺庙现有12人,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4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8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8人中,1人已按灵活就业参保登记;6人已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1人未参保登记,超91%玛拉尔图教职人员已参加养老保险,我旗养老保险制度已基本覆盖宗教教职人员。
    62号关于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的建议。一是按照哈毕日嘎镇三道沟村实际情况,不存在季节性缺水问题。二是关于自来水管道管理情况,由三道沟村内自来水管理人员负责加强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三是对管道末路及地势较高接不上水情况,待2025年相关项目审查通过后给予配备深机电井一眼。
    63号(重点)关于充分发挥旗蒙医医院带头作用推进基层蒙医事业发展的建议。通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蒙医馆)、中医阁(蒙医阁)建设及振兴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工作等方式有效提升了基层中医药(蒙医药)就诊率,有效改善本地患者外流的问题。
    64号关于规范上都镇营运出租车管理的建议。一是多部门联动开展为期6个月的“巡游出租车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规范营运秩序。二是在重点区域开展路面执法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法营运“黑车”以及巡游出租车拒载、乱收费、不打表、绕行、强行拼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投诉处理力度,及时查处、解决12345、12328等热线投诉处理工单等工作。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执法车辆40辆次,依法处罚6起。
    65号、88号(重点)关于加大对城区非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管理力度的建议。一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发布《关于二、三、四轮电动车分类定义及无牌无证处理解释问答》,提高群众知晓率;开展五进普法和安全宣传;利用新媒体账号发布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典型案例;对于多次违法行为者进行集中教育学习。二是加强源头管理。制定《正蓝旗公安局电动车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开展电动车摸排整治、登记上牌,交通违法整治等工作。成立电动车违法整治执法分队对道路的实施管控,定期开展电动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集中统一行动,依法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68号关于开设快递服务点,方便群众取快递的建议。2024年在上都镇40个小区、单位顺利安装300组快递柜并投入使用。下一步,适时在更大范围推广。
    69号关于修建那日图苏木至扎格斯台苏木35公里水泥路的建议。实施那日图苏木至扎格斯台苏木旅游路网提质改造工程项目,路线全长43.218公里。采用在原有四级公路基础上改建三级沥青公路,路基宽8米,路面宽6.5米,总投资8673万元,目前已开工建设,计划2025年底完工。
    72号(重点)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的建议。一是严格资质审查准入,做好对入网餐饮单位的资质核查。二是督促平台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指导辖区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三是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了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结合,督促指导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四是进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大力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消费理念。
    74号关于改善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的建议。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培训经营主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进货查验等制度,落实食品安全员责任,利用自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维护消费者权益。二是加强对农牧区经营主体的监管,建立信用机制,实施分类监管,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规定,健全工作机制,规范食品销售行为,每季度进行全面检查,打击违法行为。三是提高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素质,加强业务培训和法律素养提升,鼓励执法人员参加集体学习和专业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检查水平。四是加强监管所人力物力配给,确保执法车辆、装备充足,执法人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建立快检实验室,快速检测食品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确保食品安全。
    75号关于加强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工作的建议。一是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依托党校及在线平台,分层分类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思想素质,促进身心健康。二是完善培养选拔制度,建立实践培养平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任职,体现重基层的用人导向。三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干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思想动态,提振干事创业精神。四是完善激励约束制度,落实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休假体检等制度,执行走访慰问、实绩考评等机制,关心关爱干部。
    76号关于对适龄青年搭建交友平台的建议。一是整合团内及社会资源,搭建交友平台,开展丰富活动,优化婚育环境,引导正确婚育观,提升青年幸福感。二是利用“爱在北疆App”,动员单身青年注册,打造婚恋交友品牌,解决实际问题。三是依托大数据建单身青年数据库,精准对接需求,形成“互联网+群团组织+社会资源”的新格局。
    77号、87号、90号(重点)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现有专职心理健康教师7名,兼职心理健康教师2名。成立了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有序推进各校心理健康培训指导工作。设计了5个版块心理健康教育课程。2024年先后开展心理辅导讲座11场。推动课后服务发展,包括学科任课教师作业辅导和社团活动,聘请专业素质人员担任老师。通过家长学校指导家长转变家庭教育观念,了解和掌握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方法,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环境。启动了“感知家乡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拟法庭、“遇见候鸟”等系列研学课程建设,提升思政课的育人品质。
    80号关于加强普查人员专业性培训的建议。上都镇有6300户居民(4300户已通气)和32户非居民使用管道天然气,天然气管道1818公里;930户(780户居民)使用瓶装液化气。桑根达来镇有600户(520户居民)使用瓶装液化气。内蒙古威斯特燃气公司和正蓝旗兴盛液化气供应站分别负责两地燃气供应。并于3月8日在旗委党校组织燃气经营和餐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及考试,提升餐饮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使用水平。
    82号关于加强国防教育工作的建议。每年组织500余名中学生军训,开展“百名上校进百校”及“开学第一课国防教育课”等活动。同时,结合民兵教育、制作宣传展板、参与讲师团宣讲等方式,营造国防教育氛围。多部门合作开展“军营开放日”等联建活动,组织文艺汇演进军营,发动民兵参与治沙行动,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国防教育氛围。
    84号(重点)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建议。一是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深入推进依法治校,9所中小学均配备法治副校长。二是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对教师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坚持德育与法治并重,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宣传宣讲。四是拓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按照文化引领,凝练法治宣传理念,通过活动提升,延伸法治宣传途径,媒体助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86号关于加强建设中小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议。一是推进体育设施共享,依据国家条例建立全民健身体系,推动公共场馆等向社会开放,并适当延长寒暑假开放时间以满足青少年需求。二是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用好校内体育场所,落实锻炼要求,推广“一校一品”模式,培养学生运动技能。利用课后服务组织兴趣小组,探索新措施推进教体融合和中考体育改革,并广泛开展体育赛事活动,完善足球三级联赛体系。
    89号关于保障快递员、外卖员等新业态群体权益的建议。一是经调查,快递员与外卖员等长期固定岗位已全部缴纳社会保险,兼职外卖员已购买商业保险。对于未参保员工,其工伤合法利益受损时,可向正蓝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深入新业态企业开展诚信文化、劳动用工政策宣传活动,引导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三是人社局与总工会、交管部门合作,总工会定期开展新业态劳动者体检、慰问和法律服务等,交管部门联合文旅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服务,确保新业态劳动者的权益和安全得到保障。
    92号关于完善上都工业园区供气、供热条件的建议。园区管理部门于2021年7月完成供热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备案,总投资1.25亿元。旗委、政府积极谋划,与多方企业洽谈合作,包括北方公司、上都电厂等,拟引入社会资本。2024年7月,旗长办公会议明确由上都电厂负责实施供热项目主管网建设。具体措施包括:配合上都电厂推进前期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供热需求总量;全面推进手续办理,争取自治区工业发展资金;建设燃气门站,解决急需供热企业需求;加强煤气和余热回收综合利用,为周边企业供热;已向上级申请“温暖工程”,争取一般债券资金。
    94号关于在上都镇内建设公共厕所的建议。上都镇现有公共厕所44座,其中水冲式26座,旱厕18座,主要分布在平房拆迁区。计划改建18座旱厕,预算720万元,目前手续已完备,正在申请资金。所有公厕由玉诚环境公司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考核,以提升环卫作业水平。
    95号关于禁止非机动车进入公共场所的建议。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让群众深刻认识电动车随意进入广场对公共秩序的严重干扰。二是设置醒目的标识和警示牌,明确禁止电动车进入广场,同时在关键位置增设监控设备,加强监管,并加大工作人员巡查力度,对违规电动车进行有效劝阻,形成威慑。三是我们将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监督,建立举报机制,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上报并处理,共同维护广场的秩序与安全。
    96号(重点)关于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的建议。将给排水管网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已改造小区均已改造给排水管网,未改造小区到达改造年限后申请纳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今年实施的上都镇察哈尔大街至滨河南路市政管网改造项目、上都镇侍郎城路及上都大街市政管网改造项目已完工,覆盖排水管网6公里。乃日音希热街给水及污水改造工程已完成65%,天气原因停工,2025年4月复工。以上项目完成后,城镇污水管网系统覆盖率将达到90%。
    97号(重点)关于进一步加强桑根达来镇环境卫生管理的建议。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镇区周边、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嘎查党支部组织党员、浩特长(网格员)、牧民代表开展嘎查浩特周边、主干道两边的白色垃圾清理工作,同时,聘用第三方公司(玉城环卫公司)对镇区垃圾清理和转运统一管理,加强日常清理和监督机制。桑根达来镇现有规模肉牛养殖场5家。具备有机肥加工车间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购买抛肥机等机械设施,将畜禽类污发酵处理后,就近还田;对于未具备有机肥加工车间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将粪污收集后送第三方处理机构集中处理。畜禽规模养殖小区(奶牛村)7个,牧户清理堆干后自行收集使用,或经当地粪污收集点收集后进行沙地堆肥和还田利用,同时租用5台大型机械清运2800余吨粪污,均用于牧户或合作社还田利用。畜禽规模以下养殖户(散户养殖)1780户,放牧期间粪污用于草地提升肥力,畜禽圈养期间产生的粪污由散户自行收集用于农田、草场或晾干作燃料或外售。
    98号关于正蓝旗辖区内垃圾站点设房盖的建议。城管局与环卫企业对全镇垃圾站点与垃圾桶进行全面排查整治。计划拆除露天垃圾点,替换为有盖垃圾桶,并修缮有房盖站点,消除二次污染,抑制细菌滋生。针对风大时垃圾桶易移位问题,将订制垃圾分类亭,为垃圾桶提供遮蔽,同时美化环境。已要求环卫企业增加机械作业频次,集中力量治理垃圾站点。目标是改善居民环境,推进垃圾站点改造。计划采购勾臂车垃圾箱100个、勾臂车10辆、垃圾分类亭600个,满足需求。力争年内启用垃圾压缩中转站,加大监管与保洁力度,为上都镇居民创造更整洁、宜居的生活环境。
    100号关于加快推进小区电动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一是正在起草小区物业管理办法,拟纳入自行车及新能源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自2022年起,新建小区已要求建设自行车充电桩,并纳入验收。二是对全旗住宅、市政道路、公共停车场进行了摸底统计,共统计小区停车位5294个、公共停车场停车位1293个、道路停车位1479个,为后续充电桩布局提供数据支持。三是多部门联合开展电动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排查违规充电行为,并要求立即整改。同时,组织物业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加大巡查力度。四是与易快交通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启动智慧城市数字交通项目,包括“一平台三系统”和“五中心”建设。计划在上都镇和桑根达来镇建设智慧停车设施,包括老旧小区停车位升级、重点场所停车位改造等,预计投资1.5819亿元,年内完成,将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
    101号、105号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的建议。一是增设监管机构,并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相关业务。发布《正蓝旗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二是上都镇政府在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实现网格化管理,安排网格员处理小区日常问题。三是引入物业管理系统,建立考核标准,对物业公司进行动态管理。增设公示栏,实现物业日常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四是针对老旧小区,正在逐步制定并实施改造计划。
    104号关于对上都镇工业园区老旧道路进行维修的建议。一是启动西环路改造工程。截至目前西环路破损和积水路段已全部改造完成,对路面重新铺设的沥青混凝土已完成90%,已协调施工单位后续对其他支线道路破损路面进行修补,加快推进老旧道路的修缮改造工作。二是正在协调城管局争取将园区道路日常维护纳入市政统一管理,由市政环卫公司定期对园区内道路进行清扫,以便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为企业出行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106号、10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旗文明养犬问题的建议。一是组建专业抓捕中队,定期清理流浪犬,年处理小型犬约400只,部分送救助站,大型犬则与公安联合治理,确保安全有效。二是加强宣传,倡导文明养犬,提升居民责任意识,减少遗弃,从源头降低流浪犬数量。

(二)正在持续推进的提案办理情况
    02号关于对明德拉格根寺庙保护与修缮的建议。一是已获1274万元自治区文物保护修缮资金,用于明德拉格根寺庙遗址修缮,修缮后可作文化旅游场所。二是该寺庙遗址环境治理范围18829平方米,涉及38户拆迁,已获525万元上级资金,治理工作正在进行。三是结合修缮与治理,将打造明德拉文化旅游街区,提升展示空间,优化街区功能,促进旅游业发展。
    06关于重新编撰并出版“正蓝旗乌兰牧骑”一书的建议。为全面呈现正蓝旗乌兰牧骑文化历史,将组织专业团队深入挖掘其历史资料、故事、作品及队员事迹,完善《正蓝旗乌兰牧骑》一书,确保客观真实反映其精神和发展历程。
    15号关于黑城子示范区盐碱地改造的建议。2024年农科局计划治理0.3万亩盐碱地,已申请国债项目资金并待批。盐碱化草地恢复技术有物理、化学、水利和生物改良法,但各有局限。治理原则为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结合生态建设、农业调整,促进可持续发展。技术措施需综合开发,因地制宜,有主有辅。
    17号关于建设病死家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议。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将有助于处理各类废弃物,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农科局正在对接生物企业商谈在我旗建设无害化处理场所事宜,已对相关企业展开了实地考察,现阶段正在选址。
    19号关于治理赛音胡都嘎苏木那日斯图嘎查满达希里区域沙化地的建议。正蓝旗位于浑善达克沙地,面积8522平方公里,占沙地总面积的22.2%。自2000年以来,通过生态工程已治理沙化面积535.14万亩,植被盖度提升至65%以上,沙尘天气减少。然而,干旱、过度放牧等导致土地进一步沙化,影响牧民生活和经济。同时,防沙治沙工程存在生态补偿机制等问题,导致治理区域再次破坏。作为浑善达克歼灭战主战场,已启动相关治理工程,计划以超常规力度推进,实现沙化土地全覆盖,将正蓝旗变为北京的“后花园”。下一步,将对全旗可治理沙地实施生态治理,提供禁牧补贴,优先支持生态保护意识高的牧户,坚决打赢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
    20号关于在浑善达克沙地实现光伏治沙的建议。一是我旗生态红线外300亩以上的流动沙地有10个地块0.71万亩、半固定沙地有19个地块3.48万亩,固定沙地有992个地块231.28万亩。生态红线外沙地面积相对较小、位置分散,无法集中开发,并受限于国土空间规划“三条红线”等限制,难以集中开发大规模光伏项目。二是自防沙治沙和光伏一体化工程提出后,2024年在白音乌拉嘎查盐碱地治理1万亩沙地建设相关光伏设施。待2024年光伏治沙任务完成后,将按照上级要求积极争取更多光伏治沙项目工程,坚决打赢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
    36号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嘎查集体经济的建议。根据自治区相关部门文件要求,每年向扶持的嘎查村投入125万元。2023年扶持6个嘎查村;2024年扶持7个,并计划举办嘎查村“两委”能人带头人培训班,提升带头作用,拓宽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同时,2024年将向7个苏木镇各分配1个嘎查村名额,根据上报项目质量审定。2025年计划将继续申报项目,苏木镇可联合谋划高质量联建项目,资金捆绑投入,所建成资产归嘎查村所有。
    41号关于盘活闲置资产建立扎格斯台苏木肉牛托养基地的建议。遵循“种养结合、以养为主”的原则,扩大牲畜养殖规模,增效农牧业,增收农牧民。同时,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舍饲养殖”政策,探索牧区现代畜牧业发展新路径。下一步将积极争取饲草料加工设备补贴,支持托养基地建设。
    53号关于加强北方上都新能源基地二期项目进展的建议。我旗剩余可开发面积约218平方公里,主要位于上都镇、宝绍岱苏木境内,可开发风电77万千瓦、光伏52万千瓦。发改委将协助新能源基地二期项目选址和排查等前期工作,编制申请报告,并在规划方案下达后立即启动申报。
    56号关于在那日图苏木所在地设立快递服务站,方便牧民群众的建议。与各快递公司协调,建立合作机制,并拓展客运站功能,以交邮发展为核心,力求早日实现。
    59号关于加强扎格斯台苏木卫生院功能科室建设的建议。计划争取资金,为扎格斯台苏木卫生院新建150平方米房屋一处,配备仪器,完善科室,提升医疗服务,解决看病难问题。
    61号、83号关于推进“煤改电”“新能源转网电”项目,加强农牧区配电网建设,解决农牧户通电问题的建议。一是电采暖安装为用户自愿,可向电力公司申请,根据电网情况安装,暂无整体规划。2024年宝绍岱苏木电网改造包括13公里10千伏线路、0.6公里0.4千伏线路和3台配电变压器,电力公司将继续实施农网改造。二是赛汗塔拉嘎查用电方面,牧民需通过电力公司正规渠道安装网电,集通公司无变压器升级计划。三是“煤改电”需与电力供应匹配,电力保障不足地区暂缓推进,个别牧户可直接向供电所申请,暂无相关经济补助政策。四是推进电网建设工程方面,成立电网建设工程推进专班,负责定期调度解决难点问题。生态红线内通电工程原则上通过新能源供电,政策允许有限人为活动,但自治区电力公司已全面叫停,需上级部门协调。
    66号关于提升我旗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的建议。一是加强学校领导队伍培养,严抓校长责任落实,注重教学常规与质量提升,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师进入领导班子,推动年轻化、专业化。二是补齐教师缺口,通过调入、招聘、交流等措施强化教师队伍,提升教师素养,开展多样化培训活动,建立名师工作室,举办教学竞赛。三是深化学校结对共建,加强教学交流。提升教学常规质量,优化备课、课堂教学、作业设计,强化课后辅导,推进信息化建设与家校合作。四是强化教研员指导服务,深入学校开展活动,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加强新入职教师培养,推进课题建设与应用。
    70号关于乡村振兴中加强嘎查村法律顾问体系的建议。一是强化嘎查村法律顾问体系建设的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政府、基层党组织等对嘎查村法律顾问体系建设的认识。建议将其纳入依法治旗考核,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加强嘎查村法律顾问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筹建以律师为主体的专业法律顾问队伍,优化配置,完善遴选制度。加强培训,提升法律顾问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物质保障。拓宽资金来源,完善经费保障体制,加强绩效考核与监督。建议苏木镇政府和嘎查村从专项资金中抽取一定比例用于法律顾问体系建设,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构建农村法律服务新体系。
    78号关于配足配齐学校后勤专业人员的建议。我旗学校、幼儿园面临校(园)医和财务人员短缺问题,2022年招聘计划中有2个校医岗位无人报名。根据相关规定,公办幼儿园和中小学的后勤服务应逐步社会化,包括安保、财会等人员。下一步,一是对短缺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并上报旗委政府,争取政府购买服务解决;二是通过招聘或调入补充校(园)医;三是鼓励教职工兼职财务、图书管理等工作。
    85号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的建议。2023年下半年根据文件要求上报3名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计划,但因报考人员未达条件,未能招聘成功。2024年招录已完成,下一步将继续与应急局沟通,通过专项特招等方式加强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力量。
    91号关于对敖包希热胡同西段路面硬化的建议。提及路段在元都商厦南侧胡同,为棚改拆迁区且目前未进行规划。为满足居民出行,计划先平整修复。下一步将申请资金,待规划后按规划修路。
    93号关于加强那日图苏木乌日图社区垃圾填埋场建设的建议。一是建议那日图苏木政府和乌日图社区明确项目细节,协调旗住建部门提供业务指导,尽快编制实施方案后上报。二是因2024年项目已申报入库,年度内上级拨付资金量也与已申报入库项目所需资金量持平,新增项目将列入2025年计划。为尽快推动项目在2024年度内开工建设,建议那日图苏木政府申请住建部门资金实施,同时,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审批,需那日图苏木政府联系自然资源局研究协调项目用地相关事宜。
    99号关于收取供暖费用的建议。经与上都电厂供热部沟通,将适当降低或减免低成交率、入住率小区的未成交房屋报停费。关于供热“按表计量”收费,正在起草管理办法。
    103号关于开通上都镇镇区至政务服务大厅公交环线的建议。拟运营公交线路1条,投放车辆2辆,目前制定完成《正蓝旗城际公共交通运营实施方案》,待审批通过后,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实施。
(三)短期无法解决,已向代表解释说明的建议办理情况
    12号关于建设公路观景台的建议。经协调,因用地问题暂无法增观景台。现有207国道停车区已修缮设施,计划增护栏。下一步,争取在现有停车区增设观景台。
    23号关于拓宽鸵鸟产品销售渠道的建议。一是建设畜禽屠宰厂需满足多项法律条例要求,包括办证申请表、营业执照、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多项文件和证书。二是检疫分产地和产品两种,鸵鸟按家禽检疫范畴处理,产地检疫由上都镇中心出具,产品检疫因无正规屠宰场无法开具。
    55号关于推行中小学生课间餐的建议。推行课间餐难度大。一是费用问题,包括国家严格管理学校收费、家长对收费关注度高及地方财力紧张。二是食品安全保障问题,学校需考虑就餐环境、消毒及剩余食物处置,成本高。三是就餐时间安排难,影响学生活动及教学秩序。
    71号关于将正蓝旗阿吉泰养身园蒙医心身互动疗法费用急需列入医保目录的建议。根据相关规定,正蓝旗阿吉泰养生园非定点医疗机构且不符合申报条件,其蒙医心身互动疗法未纳入医院诊疗项目,因此费用无法医保报销。已向上级医保局汇报,待政策出台后执行。
    73号关于增加公安机关人员编制的建议。一是旗公安局核定行政编制158名,实有136人,计划公开招录14人,实际空编8名;工勤编制11名已满。内设13个机构,部分机构核定2名副科级领导。二是旗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互联网监控中心核定事业编制9名,已满。鉴于全旗事业单位无空编,下一步将提交编委会议审议。三是根据相关规定,机构编制部门无权限申报辅警用人计划。目前我旗编外人员759名,其中公安辅警225名,占比29.6%。
    81号关于对异地新就业人员提供公租房保障的建议。2024年,全旗共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142户,均为低保户、五保户等低收入困难家庭,现有公租房50套,房源不足,遵循《正蓝旗城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优先考虑低收入家庭,计划在房源充足时,适当分配给新就业人员。
    102号关于解决蒙古族中学教师职工停车问题的建议。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人行道不宜改停车场。目前教职工可停政府或元上都大酒店停车场。放学期间堵车问题可向交警申请疏导。下一步,计划在政府东侧建公共停车场一处。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旗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在旗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质效有了明显提高,但与委员的期望和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单位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部分列入计划的建议推进较慢,落实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承办单位与委员间沟通有待加强,需进一步深入研究提案内容,推动建议融入政府各项重点工作当中。三是综合性建议的承办单位之间协调工作有待加强,存在协办部门不积极、不配合等问题。四是部分部门提案答复质量差,未针对提案内容进行答复,存在答非所问、逻辑不通等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改进,努力提高办理水平。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理清思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提案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对承办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指导,努力提高办理质量。三是在落实好各项办理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着力完善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办、反馈和跟踪等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力度,主动接受政协委员和舆论媒体监督,巩固办理成果,兑现办理承诺,确保办理工作公开、透明、及时、有效。

上一篇:
下一篇:

正蓝旗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长者
模式
智能
问答
政策
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