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晓莲委员提出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晋级的建议》提案的回复

来源:正蓝旗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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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马晓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晋级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21)号)执行。《指导意见》第四项主要内容第(四)条提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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