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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正蓝旗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工作要点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0-00307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乡村振兴局 信息分类:其他
概述:正蓝旗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工作要点
成文日期:2021-04-26 15:45:00 公开日期:2021-04-26 15:45:00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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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工作要点

来源: 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2021-04-26 15:45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头等重要位置来抓,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有序推进。根据自治区、盟和旗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要点如下:  

  一、做好总结宣传工作,大力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  

  (一)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总结。系统总结好全旗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果,认真提炼、传承发扬脱贫攻坚蕴含的伟大精神。把脱贫攻坚建立起的责任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帮扶体系、社会体系、监督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形成的制度化成果运用到乡村振兴及下一步工作中。  

  (二)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宣传表彰。全方位、多维度宣传展示全旗脱贫攻坚成果。认真做好各级关于扶贫系统先进典型和脱贫攻坚总结表彰的推荐工作,深入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及时妥善处置涉贫舆情,坚决守住舆情应对底线。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三)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和管理,健全分级预警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交换共享,健全防止返贫致贫核查和监测帮扶机制,根据风险监测情况精准落实产业、就业、综合保障、扶贫扶智等帮扶措施,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动态清零。  

  (四)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会同“三保障”相关部门认真抓好教育、卫生健康、医保、住房和安全饮水等工作,加强部门间沟通配合,完善协调联系机制,认真抓好中央第八巡视组和国家、自治区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入查找风险漏洞,切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问题清仓见底。  

  (五)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会同发改等部门多措并举做好后续产业扶持和就业帮扶,确保实现稳得住、有稳定的增收渠道、逐步能致富。不断完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安置点治理能力,促进搬迁群众融入新环境,适应新生活。  

  (六)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和监督。对2012年以来扶贫资金形成扶贫资产分级分类确权登记,重点指导苏木镇建立完善“三本台帐”,落实管护主体,健全扶贫资产经营使用、收益分配和监督处置机制,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用。  

  (七)加强对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会同民政等部门,重点针对农村牧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完善动态监测办法,建立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兜牢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保障网。  

  三、扎实做好衔接工作,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和农牧业农 村牧区现代化  

  (八)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嘎查村的有关政策落实。积极申报争取十个重点帮扶嘎查村,按照上级下一步确定的支持政策,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九)全力推动嘎查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支持发展现代农牧业、光伏、旅游、电商、生态、庭院经济、民族手工艺品制作等产业,加大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项目支持力度。实施消费帮扶, 有序推进扶贫产品认定,消费帮扶“三专”建设运营和扶贫产品“五进”活动。  

  (十)多措并举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建立脱贫劳动力需求数据库和就业培训服务平台,加强培训能力建设,做好区内外劳务协作,开发乡村公共服务类岗位,拓宽就近就业渠道,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劳动力,确保及时有序返岗。  

  (十一)扎实做好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科学统筹、合理谋划,高质量、高标准编制全旗“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做好与全旗“十四五”总体规划和有关行业部门“十四五”专项规划的衔接,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十二)保持财政投入力度。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有效衔接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划,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结合乡村振兴总体要求,重点投向培育和壮大特色产业、小型基础设施和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  

  (十三)加快推动项目库建设。抓紧安排编制2021年扶贫项目,在项目建设上要提前实施,坚持入库程序不变、规模不减、巩固成果项目不少、用于产业项目的专项资金占比不降等原则,将提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项目优先纳入,同时强化入库项目论证审查,落实负面清单,做好动态管理。  

  (十四)进一步落实小额信贷政策。认真落实关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支持脱贫群众生产发展, 防范化解信贷风险。按照银保监会等4部委《关于深入扎实做好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协调金融办、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继续加大政策宣传、扩大受益范围,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工作。  

  (十五)严格做好考核和评估工作。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对苏木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压紧压实苏木镇党委和政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同时对照国家、自治区和盟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后评估有关要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好“万企兴万村”行动。工商联等部门组织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动员民营企业投身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指导商会和企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引导民营企业稳岗促就业,参与乡村振兴和社会建设,与扶贫部门做好资源共享,形成建设合力。  

  四、有序推进机构调整,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十七)健全完善乡村振兴领导体系。按照中央统筹, 自治区负总责,盟、旗、苏木镇抓落实的乡村振兴管理体制,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建立健全职责清晰、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十八)平稳有序推进机构职能调整。按照中央部署和自治区、盟调整方案,与旗委编办加强沟通协调,研究拟定扶贫办机构调整方案。对照国家、自治区和盟乡村振兴局职能职责调整情况,研究提出我旗“三定”方案,做好与农牧部门有关工作对接,厘清职责、理顺程序。同时指导苏木镇做好调整,做到与自治区、盟同步调整。加强队伍建设,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  

  (十九)不断加强基层能力建设。坚持和完善向贫困嘎查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嘎查村党组织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组织开展苏木镇、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和乡村振兴干部以及致富带头人培训,全面加强基层能力建设。  

  五、加强机关政治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履行新职责使命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全国两会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纳入办党组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十一)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旗委具体工作安排,在全办上下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学习研讨、强化督促检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二十二)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注重强化思想教育引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开创机关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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