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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正蓝旗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正蓝旗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1-0057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政务服务局 信息分类:公告
概述:关于《正蓝旗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正蓝旗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
成文日期:2021-07-27 11:59:28 公开日期:2021-07-27 11:59: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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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蓝旗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正蓝旗上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

来源: 正蓝旗政府办 ,正蓝旗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1-07-27 11:59

关于《正蓝旗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

《正蓝旗上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规划期内正蓝旗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全旗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相关规划,也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用地、增强以规划用地、规划管地意识、改善土地生态条件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和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要求和部署,我旗编制完成了《正蓝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和《正蓝旗上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并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关于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等12个旗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内国土资字〔2011457号)及《关于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等10个旗县政府所在地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内国土资字〔2011458号)。

二、规划范围

正蓝旗辖区范围内及正蓝旗上都镇辖区范围内。

三、规划期限

2009-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8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四、规划分区

 按照土地基本用途和利用管制措施的不同划分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等九个土地利用区。

   本规划经批准公告于20118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1、《正蓝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文本及规划图

2、《正蓝旗上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文本及规划图

正蓝旗人民政府

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正蓝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jpg

正蓝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jpg

正蓝旗上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上都镇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正蓝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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