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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正蓝旗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正蓝旗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7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要求,由正蓝旗财政局编制。全文内容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正蓝旗财政局联系(地址:正蓝旗上都镇金莲川大街财政局办公室,邮编:027200,电话:0479-422275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正蓝旗财政局持续完善公开机制,不断加强栏目维护,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全面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财政部门职能,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依托财政门户网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持续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正蓝旗财政局公开信息主要通过正蓝旗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突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组织领导,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进一步细化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及时公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说明、部门预算收支说明、“三公”经费、政府债务等情况。每年于人大批复政府决算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预决算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相关规定,衔接资金相关政策和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全部在正蓝旗政府门户网站平台进行公开,全年共公开发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相关信息2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相关信息,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明确责任,及早研究部署,注重调查研究、联系沟通,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人大、政协提案承办工作。2021年,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建议1件,人大提案1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旗本级各预算单位发布采购公告43条,中标公告39条,意向公开51条,合同公示78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不够规范、文书格式尚不统一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旗财政局针对性采取以下工作:

  一是规范答复文本格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规定的格式进行答复,做到引用法律正确、理由说明充分、表述准确规范;

  二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于财政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方面。我局将关于正蓝旗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正蓝旗2021年旗级政府预算公开、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情况公开、正蓝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正蓝旗2021年度决算公开分别在自治区财政厅门户网站、正蓝旗财政局门户网站同步公开。

  政府采购领域方面。按照上级要求,政府采购信息全部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和正蓝旗门户网站公开,具体包括:单一来源公示、采购意向公开公示、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合同公告、投诉处理、验收公告、政采法规等。

本年度正蓝旗财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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