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正蓝旗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核实完善情况的报告》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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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文字解读】《正蓝旗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核实完善情况的报告》解读 | |||
成文日期:2023-03-24 09:40:00 | 公开日期:2023-03-24 09:40: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文字解读】《正蓝旗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核实完善情况的报告》解读
2023年3月20日,正蓝旗人民政府上报了《正蓝旗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核实完善情况的报告》(蓝政发〔2023〕13号,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地成果报告》)。为便于各级苏木镇场(管委会)人民政府,现就《自然保护地成果报告》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0年5月,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为解决我旗自然保护地范围划定和功能分区不够科学合理,历史遗留问题较多问题,对三个自然保护地(正蓝旗上都河国家湿地公园、黑风河自然公园、高格斯台国家沙漠公园)进行整合优化,将优化整合大纲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3月,按照自治区林草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关于核实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的函》(内林草保函〔2023〕160号)的要求,对反馈的三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成果数据进行核实,将核实完善后数据并上报盟行署。
二、主要内容
(一)上都河国家湿地公园整合优化成果。上都河国家湿地公园,优化调整前规划批复面积为11950公顷,优化整合勘界后面积为11949.3公顷。
(二)黑风河自然公园整合优化成果。黑风河自然保护区优化调整前批复面积139300公顷,优化整合勘界后面积为139287.73公顷。
(三)高格斯台国家沙漠公园。高格斯台国家沙漠公园,优化调整前规划批复面积为1685.5公顷,优化整合勘界后面积为1685.37公顷。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成果材料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复,下一步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复后,按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开展各类保护工作和审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