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正蓝旗惠民安葬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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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文字解读】《正蓝旗惠民安葬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2022-11-15 10:00:00 | 公开日期:2022-11-15 10:00: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文字解读】《正蓝旗惠民安葬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正蓝旗惠民殡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11月11日印发,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正蓝旗民政局就此进行相关政策解读。
一、制定《正蓝旗惠民安葬实施办法(试行)》的目的
实施普惠型惠民殡葬政策是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重要举措。该政策的实施,将满足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需求,使广大群众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逝者提供有尊严的殡葬服务。同时,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对节地生态葬实行奖补,就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引导群众改变丧葬陋习,倡导绿色殡葬、生态殡葬。
二、制定《正蓝旗惠民安葬实施办法(试行)》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殡葬工作,要求要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为导向,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2016年民政部等九部委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2018年民政部等十六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2021年锡林郭勒盟民政局印发《锡林郭勒盟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锡民政发〔2021〕53号),中央、自治区、盟相继出台相关惠民殡葬政策文件,要求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为深入推进我旗殡葬改革,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办法》将着力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切实减轻群众殡葬支出负担,是实现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民的重要途径,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因此,制定《正蓝旗惠民安葬实施办法(试行)》非常必要。
三、制定《正蓝旗惠民安葬实施办法(试行)》主要依据
1.民政部等十六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
2.《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
3.《锡林郭勒盟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锡民政发〔2021〕53号)
四、主要内容
一是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对象:具有本旗户籍的城乡居民;配偶为本旗户籍,与配偶合葬的人员;经旗民政局认定的其他死亡火化人员;主动平坟、平墓的丧属;主动迁葬的丧属。
二是惠民殡葬项目:(一)采取墓穴安葬(必须火葬并骨灰盒安葬)的,单穴给予1000元奖励,双穴给予2000元奖励(双穴只安葬一具的,给予1000元奖励,后期葬满两具的,再奖励1000元;在本办法实施之前已安葬一具,在办法实施之后安葬第二具,现葬满两具的,给予1000元奖励。
(二)本旗殡仪馆火化并采取骨灰存放方式(存放期为10年以上)安葬的,每具给予2000元奖励。
(三)不使用骨灰盒,骨灰采取花葬、树葬、草坪葬、江葬(水葬)等节地生态方式安葬的,每具给予2000元奖励。
(四)主动迁葬公益性墓地(旗民政局登记备案的集中埋葬点)的丧属,每具给予2000元奖励。
(五)主动平坟平墓,并不立墓碑的丧属,每座坟墓给予1000元奖励,主动平坟平墓后立卧碑的丧属再按每座墓碑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六)惠民政策只能享受一项,不得叠加享受。
三是办理程序:丧属(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逝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火化证明,公墓安葬证明或节地生态安葬证明及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填写《正蓝旗惠民安葬奖补资金申请表》,向各苏木镇(场、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申请,由各苏木镇(场、区)初审后按月报旗民政局、旗财政局核定后打卡发放。
在旗公益性公墓安葬的,由公墓管理机构负责办理。在我旗公益性墓地(旗民政局登记备案的集中埋葬点)安葬的,由各苏木镇(场、区)负责办理。
配偶是本旗户籍,与配偶合葬的人员,需提供婚姻登记证书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属于主动平坟迁葬的,需提供嘎查村居(分场)平坟迁葬现场见证证明(证明中需有关于平坟迁葬的位置定位、相关图片或视频等能够证明已进行了主动平坟迁葬事实的相关内容)。
四是资金来源:为将所需费用纳入旗县级财政预算,同时向自治区民政和财政部门申请基本殡葬服务所需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