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文字解读】正蓝旗2026年畜间布病防控工作方案 |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6-00009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农牧和科技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 概述:【文字解读】正蓝旗2026年畜间布病防控工作方案 | |||
| 成文日期:2026-05-14 00:00:00 | 公开日期:2026-05-15 16:21:0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文字解读】正蓝旗2026年畜间布病防控工作方案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积极防御、系统治理,有效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提高抗病能力,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切实做好布病源头防控工作,维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切实做好全旗畜间布病防控工作,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家、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布病防控决策部署,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畜间布病个体阳性率控制在0.4%以下、群体阳性率控制在7%以下;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达到100%;疫点得到规范处置;全旗有条件的种畜场、奶畜场、核心育种场和规模养殖场积极推进建设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无疫区,成熟一个、申报一个。
(一)安排部署
各苏木镇(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落实经费,组织开展布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确保各项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流行病学调查
1.双向流行病学调查。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开展,对布病人间网报病例和畜间流产畜群采取入户形式,逐户开展“双向流调”。各苏木镇(场)管委会对网报病例涉及养殖户畜群,未免疫或S2疫苗灌服免疫6个月后牛、羊,Rev.1疫苗点眼免疫12个月后羊,S19/A19疫苗注射免疫12个月后牛开展监测;畜间布病流产畜群全部检测,苏木镇(场)负责开展布病采样工作,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工作;确定疫点并规范处置。卫健部门对布病流产畜群涉及养殖户人员进行检测。强化疫情报告,严禁瞒报、谎报疫情,做到“有疫必报、有报必溯、有源必灭”。
2.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按照《正蓝旗2026年兽医工作要点》等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在全旗范围内种畜场、商品化养殖场、屠宰场以及散养户牛羊开展布病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在畜间布病集中采样工作及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时进行2次专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监测工作
1.感染抗体监测。按照《正蓝旗2026年兽医工作要点等年度工作计划》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要求,以苏木镇(场)管委会为单位,对种畜场、规模养殖场、其他场群(自然村)、引进家畜开展监测工作。对所有经国家、自治区、盟市认证的种畜场开展监测,其中,种公牛全部进行监测;种羊场100%监测;其他场群(自然村)按10%预期流行率、5%可接受误差随机采样,每场群采样不少于30头(只),不足全采。活畜交易市场每月监测1次,移动牲畜每个苏木镇(场)管委会监测不少于15头(只);屠宰场每季度开展监测1次,每个屠宰场采集环境样品6份。规模奶牛场实施奶牛“两病”检测工作。采样监测时要对以往检出布鲁氏菌病阳性畜的场群进行重点抽检。(任务详见 附件2)
2.免疫抗体监测。以苏木镇(场)管委会为单位,动物免疫后4-5周开展免疫抗体监测。对赛音胡都嘎苏木、五一种畜场Rev.1疫苗免疫羊及苏木镇场、管委会S19/A19疫苗免疫牛合理选点监测,计算抗体转阳率,全旗监测数量不少于100头只。(具体任务另发)
(四)阳性畜扑杀
苏木镇(场)管委会按照《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锡林郭勒盟布鲁氏菌病阳性畜扑杀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检测出的布病阳性畜全部扑杀、无害化处理,规范做好记录、报告、扑杀登记备案等。正蓝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
(五)强制免疫工作
苏木镇(场)管委会,春季或秋季集中开展一次布病强制免疫,种畜禁止免疫。
1.Rev.1疫苗点眼免疫:对五一种畜场3月龄以上羊使用布鲁氏菌病活疫苗Rev.1疫苗免疫,2026年赛音胡都嘎苏木退出S2疫苗免疫,对所有补栏羊只使用Rev.1疫苗免疫。
2.S2疫苗灌服免疫:除Rev.1免疫覆盖区域外,其余区域羊秋季集中S2疫苗灌服,原则上不用于牛免疫。
3.S19/A19疫苗注射免疫:全旗3-8月龄犊牛秋季集中注射免疫。
4.及时补免:新生和补栏牛羊及时补免。落实“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免疫责任制,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免疫质量和密度。同时做好免疫档案,规范管理。特别做好Rev.1疫苗和S19疫苗免疫后登记建档工作。免疫期间按要求及时上报免疫进度。加强免疫前的技术培训,做好个人防护。
(六)集中消毒灭源工作
各苏木镇(场)管委会春秋两季要进行集中消毒灭源工作,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规范消毒程序。重点对布病新老疫点及其涉及的牲畜圈舍、用具、活动场地进行消毒灭源行动,确保污染圈舍、场地浸透3cm以上,硬化地面、墙面等连续多次消毒。做好消毒灭源建档立案存档工作,各地要加强对消毒灭源工作的检查指导,提高养殖者和基层动物防疫人员掌握科学的消毒知识,确保消毒灭源工作取得实效。
(七)加强动物检疫监管
各苏木镇(场)管委会要按照《农业农村部第531号公告》及旗农科局《关于加强动物调入监督管理的公告》,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落地报告制度和隔离管理制度。强化流通监管,深入推行智慧检疫,实现检疫监督全链条信息化闭环管理。加强调运车辆及贩运经纪人的监管,规范动物检疫和检疫出证行为,推进执法衔接,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牲畜专项打击行动。建立布病疫情巡查和举报奖励制度,规范处置病畜,及时消除隐患。对确定的畜间布病疫点下发限制移动通知书和阳性病畜扑杀通知书,严防病畜流向市场。
(八)推进布病净化场与无疫小区建设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关于开展2026年自治区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的通知》要求,苏木镇(场)管委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按照政府主导、旗农牧和科技局组织、各方参与的布病净化工作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推进规模化养殖场特别是国家、自治区级核心育种场、种畜场、奶畜场的动物疫病净化建设工作。借鉴锦塔拉专业养殖合作社自治区级疫病净化场经验,积极推进布病净化场、无疫小区、无疫区建设工作,成熟一个,申报一个。
(九)宣传培训
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苏木镇(场)管委会要采取传统宣传和微信、短视频、新媒体宣传等方式相结合,广泛宣传布病危害及防控知识。对从事养殖、运输、屠宰、加工等重点人群开展专门宣传,不断强化防范意识,指导做好消毒、隔离等防护措施。对动物防疫、检疫人员,组织开展集中培训,熟练掌握布病疫苗接种和防护用品使用要领,确保操作规范,防护到位。
三、贯彻落实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已将布病防控成效纳入年度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健康内蒙古行动考核范围,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苏木镇(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把畜间布病防控工作作为农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从业者主体责任,强化协调联动,形成防控工作合力。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各苏木镇(场)管委会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苏木镇各地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单位和养殖户做好免疫、监测、消毒灭源、调运监管等防控工作。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旗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督查通报、考核评估等管理工作,确保防控措施落地见效。苏木镇(场)管委会要依法督促落实养殖、贩运、交易、屠宰、加工等从业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从业者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二)保障经费投入
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苏木镇(场)管委会要及时拨付国家、自治区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求,积极争取布病防控专项资金,以保障强制免疫、监测流调、疫情处置、消毒灭源、人员培训、实验室设备试剂及防护用品补充、效果调查评估等工作。落实阳性畜扑杀补贴政策。各地对 基层防疫员开展免疫、采血检测工作进行补贴,参照免疫羊0.5-2元/只、牛3-6元/头,采血羊5-8元/只、牛10-15元/头进行补贴。
(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旗农牧和科技局将与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信息互通、及时准确、同级协作、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布病防控工作机制,组织召开部门联合会商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互相通报疫情情况和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人畜间布病疫情风险评估,协商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防控工作建议和防控策略等,形成布病防控工作合力。
(四)落实定期报告制度
畜间布病防控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各苏木镇(场)管委会每月20号前将布病防控工作进度上报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全旗情况于每月25日前上报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春秋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调度。旗动物疫控中心和各苏木镇(场)管委会要指定专人,按时上报周报、月报、年报表及布病防控工作半年和全年总结等,做到数据准确,情况清楚,并及时提出切实可行建议。旗农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布病防控督查调研,重点对经费落实情况、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正蓝旗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