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正蓝旗农药经营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方案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15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农牧和科技局 | 信息分类:公示 | ||
概述:【文字解读】正蓝旗农药经营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方案 | |||
成文日期:2024-11-01 11:51:58 | 公开日期:2024-11-01 11:37:5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文字解读】正蓝旗农药经营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方案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农药经营领域信用信息的管理和使用,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有效惩戒失信行为。根据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正蓝旗农牧和科技局根据信用信息,对信息主体实施分类管理和服务,具体可分为A、B、C三个等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农药经营领域主体纳入A级:
(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
(二)积极配合农牧部门日常检查,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三)存在其他良好守信行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农药经营领域主体纳入B级:
(一)一年内被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累计超过3次(含3次),或被责令(限期)改正、警告未按要求在期限内整改的;
(二)一年内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未按程序在期限内履行义务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农药经营领域主体纳入C级:
(一)一年内违反行政许可承诺书3次(含)以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生产、销售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的;
(三)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产品,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的;
(四)被吊销或撤销农药经营许可证的;
(五)其他严格危害人身安全、破坏公平竞争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
三、贯彻落实要求
对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的农药经营领域信息主体,加强对管理相对人的政策法规宣传、业务辅导等服务工作,帮助其提升依法执业水平。
对信用等级评为B级的农药经营领域信息主体,保持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在随机抽查中列为检查对象。
对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的农药经营领域信息主体,实施以下管理措施:
(一)依法撤销或限制取得相关行政许可;
(二)依法撤销或限制取得相关从业资格;
(三)纳入重点管理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扩大产品抽检范围;
(四)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