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正蓝旗科研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1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农牧和科技局 信息分类:公示
概述:【文字解读】正蓝旗科研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
成文日期:2024-09-02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9-02 18:05:16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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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正蓝旗科研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

来源: 正蓝旗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日期: 2024-09-02 18:05

     一、制定背景

 为逐步构建科研领域信用体系,规范科研责任主体的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研信用评价办法(试行)》锡林郭勒盟科研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旗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科研领域责任主体信用等级分为A、B、C 3个不同的等级。

(一)A级:守信激励名单。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且获得国家、自治区级科技奖项的单位和个人。

(二)B级:正常信用名单。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各类责任主体,遵守科技项目申报规定、申报内容真实有效等,认真推进项目研究、开展中期检查、及时进行重大事项和进展报告等,按照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认真总结科技项目开展情况,积极配合开展科技项目评价评估。

(三)C级:失信名单。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无正当理由不进行项目验收,或在项目申报、实施、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定上报项目执行情况。

  三、贯彻落实要求

 

(一)信用评级为守信的(A级)。此类信用等级责任主体在财政资金申报、资格认定、推荐国家、自治区级科技项目,申报盟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和其他科技专项、评奖评优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并适当减少正常管理外的督导管理工作。

(二)信用评价为正常的(B级)。此类信用等级为各责任主体的默认等级,有资格申报各级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根据盟科技局计划管理安排,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平台建设进展等科技活动,给予其承担及参与相关科研任务的正常资格。

(三)信用评价为不及格的(C级)。此类信用等级责任主体纳入全盟科研领域“黑名单”管理,失信保留期一般为1年,2年内不推荐申报盟级及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以及奖励评定,采取的措施包括约谈问责、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据相关业务领域管理办法进行惩处并录入“锡林郭勒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平台,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条  农科局对全科技创新活动责任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和评价等级进行分级分类集中管理,作为管理其科技科技创新活动的参考依据。

第八条  科研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作为旗农科局对科技创新活动责任主体实施有效管理的内部控制手段,旨在督导企业积极参与各级各类科技创新活动,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和科技创新活动顺利实施,维护公平正义。必要时作为部门联合奖惩机制参考数据。

第九条  对于信用评价结果为C的相关责任主体,农科局通过书面方式或其他方式给予通知,纳入科研领域“黑名单”管理,对失信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可在失信行为认定通知15个工作日内向农科局提交异议申请。农科局自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确实有误的,予以撤销或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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