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正蓝旗奶牛结核病检测净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2-00947 | 发文字号:蓝农科字〔2022〕493号 | ||
发文机构:农牧和科技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关于印发《正蓝旗奶牛结核病检测净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2-10-25 19:47:30 | 公开日期:2022-10-25 19:47:3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印发《正蓝旗奶牛结核病检测净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做好奶牛结核病检测净化工作,根据《锡林郭勒盟奶牛重点疫病防控实施细则》,制定本方案。
一、检测目的
掌握牛,尤其是奶牛结核病流行情况,分析疫病发生与流行规律,提出防控建议措施,推动净化工作。
二、检测对象
奶牛规模养殖场及散养奶牛。
三、检测任务
1.奶牛规模养殖场。企业每年对养殖场所有奶牛开展一次结核病检测工作。
2.散养奶牛。各苏木镇(场)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兽医站每年对辖区的所有散养奶牛进行结核病检测,11月底前完成。
四、检测方法
按照国家标准(GB/T18645-2020),用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皮内变态反应试验进行检测,或用外周血γ-干扰素体外释放检测法进行检测。
五、结果判定
对皮内变态反应检测阳性的动物,45天后用牛型结核分枝杆菌PPD在颈部对侧或颈部同侧相距12—15cm的两个部位进行比较皮内变态反应试验;或用外周血γ-干扰素体外释放检测法(按试剂盒说明书)检测,检测阳性的牛,判定为结核病牛。
按照《牛结核病防治技术规范》对阳性动物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隔离阳性场/群,定期进行跟踪检测。
六、经费保障
各苏木镇(场)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兽医站要保障奶牛结核病检测工作经费,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规模奶牛养殖场结核病检测由企业自行开展。检测经费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补贴。各旗县市(区)对散养奶牛开展的结核病检测费用可使用今年动物防疫经费。防疫经费下达文件为:蓝农科字〔2022〕277号、278号、2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