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2024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08 发文字号:蓝农科字〔2024〕369号
发文机构:农牧和科技局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正蓝旗2024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2024-07-22 00:00:00 公开日期:2024-07-22 17:29: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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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2024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正蓝旗农牧和科技局 发布日期: 2024-07-22 17:29

  为扎实推动政策落地,按照《锡林郭勒盟2024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聚焦乡村发展、建设和治理需求加快培育高素质农牧民队伍,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正蓝旗2024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高素质农牧民培育体系建设情况
我旗高素质农牧民培训工作由农牧技术推广中心承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推广中心负责高素质农牧民培训需求摸底调查、理论培训、实践教学、跟踪服务等全过程,发挥着农牧系统农牧民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培训机构注重与相关农技推广机构、行业协会、妇联、涉农院校等联合办学,支持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有偿承担农牧民实习实训任务。有针对性地从各类涉农院校和优秀的农牧业企业中聘请相关行业专家授课,并将盟、旗内农技推广人员、乡土专家、特聘农技员纳入师资队伍,充实师资库,目前,全旗入库师资达30人 。
二、总体思路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暨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会精神,深入落实盟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会部署,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为引领, 紧紧围绕乡村人才振兴,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人才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根据盟级2024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的总体安排,以提升高素质农牧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为目标,重点培育以家庭农牧场、专业大户、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企业等为主的高素质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通过系统学习,提升其生产经营能力、技能素质和综合素养,全旗培育专业生产型高素质农牧民50人。
三、重点任务与专项行动
有力有效落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部署,聚焦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输出基地建设,全力推进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
(一)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
围绕畜牧养殖方面,以肉牛肉羊养殖主体、奶牛、奶制品加工技术及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延伸产业链,补齐畜牧养殖业短板;加强家畜饲喂、饮水、畜产品采集与初加工、养殖环境控制、疫病防治、智慧畜牧业等方面的开展专题培训,培训,提高畜产品供给能力和附加值。适时做好农牧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
(二)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
以选、育、用一体化育人为导向,统筹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要求和农牧民学习需求,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精深加工、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支持构建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重点培育家庭农牧场主、农牧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人员、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分层分类实施培育。倡导运用案例教学法,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学习交流,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拓宽农亩民增收致富渠道。
(三)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
全面开设综合素养课程,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课程作为必学内容覆盖所有培育对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村规民俗、农牧业绿色发展、农牧业标准化、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乡村治理提升、乡村文化振兴等领域为主要内容,融入涉农法律法规及三农相关政策等知识开展培训,全面提升农牧民综合素质。注重关注农村牧区青年、嘎查村两委成员、返乡大学生、农牧民工、退役军人、女农牧民等群体的综合素质提升。
(四)围绕三农三牧领域重大任务实施专项行动
聚焦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和农牧民综合素质素养全面提升,组织实施以下四个方面的专项行动。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以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重点,开展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通过订单式组班、定制式培训、师傅带徒弟等方式,开展技术技能培训,促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二是脱贫户致富能力提升行动。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带头人,加强生产技术、品牌打造、电商营销、金融信贷、加工物流等专题培训。三是农牧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以嘎查村为单位,全旗开展农牧民综合素养提升培训班不少于3个,由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实施。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可与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推广通用语言文字、农牧业知识科普、农村牧区移风易俗、农耕草原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等内容作为重点,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的相关培训,提高农牧民参与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等乡村治理过程的能力和意识,培育文明乡风。举办培训的嘎查村应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四、补助标准与工作要求
(一)培育资金补助标准
按照人均7000元左右补助,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补助标准,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可实行差别化补助。严格遵守中央财政项目资金有关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强化资金监管力度,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资金用途和比例。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线上线下培训、实践实训、跟踪监测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与承担其任务的实训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并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农牧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
(二)分层分类组织实施
以生产技术培训为主的,实操实训学时数不应低于总学时数的2/3,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时特点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务。以发展能力提升培育为主,注重选育用一体化培养,并将培育对象纳入发展监测范围,完善后续跟踪服务保障。
(三)切实提升培育质量
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育工作,不断提高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农牧民满意度达到90%以上。强化上下联动、沟通协调,加强培育需求调查,并将培育需求调查纳入培训满意度调查表,为制定培育计划、开展培育工作打好基础。按需制定培育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优选师资教材,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为培育对象提供后续发展指导服务。
(四) 系统提升体系能力
充分发挥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作用,持续提升组织能力,强化对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的全面支撑。吸纳其他农技推广机构、农牧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参与承担高素质农牧民培育任务,用好科技、教育资源,服务农牧民综合素质和产业发展能力提升。探索建立培训与学历教育学分学时转换机制,支持农牧民提升学历水平。鼓励引导科研院所为培育对象提供训后长期技术服务。合理设置遴选条件,强化开班审查、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有序引导和规范社会化培育机构承担高素质农牧民培育任务。支持农牧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牧业园区等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
(五)创新教育培训模式
因地制宜探索农牧民教育培训模式,搭建农牧民和农牧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用人主体之间桥梁,探索校地合作委托制培养、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途径。围绕特定区域或特定产业农牧民群体共性需求,开展定制化专业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发挥线上培训平台优势,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云上智农APP)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提高农牧民自主学习能力,推进融资保险、流通销售、技术规范、典型案例等相关课程教学和课外服务联动式开展,经营管理型线上学习学时数不高于总学时数的30%。
 (六)夯实基础支撑
强化培育课程建设,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组织开发综合素养课,因地制宜开设专业技能课,按需设置能力拓展课。组织开发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审核把关综合素养课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将法律、金融、文化等领域师资纳入共享师资队伍,由行政事业单位、涉农院校、农广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承担综合素养课程师资。
(七)强化全过程管理
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跟踪培训进度,随机抽取核查培训执行情况,发现学员年龄不符合要求、混合办班、培训质量效果不佳等问题,及时向培训机构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改。用好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上传培训信息,开展培育全过程管理。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加强对培育资金支出使用等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及时总结高素质农牧民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机制、路径和模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综合素养提升班,作为乡村文化、乡村治理、涉农涉牧法律普及、农牧业科普、普通话推广、安全教育等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工作的抓手,配合自治区统一组织开展的专题培训,集中进行宣传,
(八)加强考核督导
进一步加大对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工作的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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