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蓝旗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台账》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05 | 发文字号:蓝政办发〔2024〕30号 | ||
发文机构:民政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蓝旗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台账》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4-05-16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5-16 15:22:1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蓝旗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台账》的通知
各苏木镇(场)人民政府(管委会)、旗直相关部门:
《正蓝旗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台账》已经2024年政府党组第12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苏木镇(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委领导、政府 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 挥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 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正蓝旗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台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见行见效。
二、强化部门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打通数据壁垒、加 强信息共享,合力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社会 救助工作。民政部门要指导苏木镇(场)开展好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统筹相关部门开展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定期调度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教育、人社、住建、卫健、应急、医保等部门要依据相关工作要求完善专项社会救助制度。乡村振兴部门要做好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救助需求等因素,合理安排相应社会救助资金,保障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持续开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苏木镇(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社会救助资金使用 管理,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或者擅自扩大资金使用 范围,规范社会救助公示公开程序,杜绝“人情保” “关系 保”,严查优亲厚友、骗取套取救助金等行为,畅通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守护好困难群众的“保命钱” “救命钱”。
附件:正蓝旗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台账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