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530MB16339695/2026-00007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公告 |
|---|---|---|---|
| 发文机构 | 司法局 | 文 号 | ——— |
| 成文日期 | 2026-09-04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2530MB16339695/2026-0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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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公告 |
| 发文机构 | 司法局 |
| 文 号 | ——— |
| 成文日期 | 2026-09-04 00:00:00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来 源:正蓝旗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6-09-15 16:18 浏览次数:
杜琳琰:近期正蓝旗司法局发布了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线索公告,首先请介绍一下,本次发布这份公告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胡河木德: 为落实党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高压打击态势,切实维护全旗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正蓝旗司法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线索。扫黑除恶离不开群众参与,发布公告就是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鼓励大家主动揭发身边的黑恶乱象,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依靠群众力量深挖各类传统黑恶犯罪和新型网络黑恶违法犯罪。
杜琳琰:公告里列出了20类举报范围,很多群众想知道,哪些行为属于本次重点征集的涉黑涉恶线索,可以简单给大家分分类,通俗讲一讲吗?
胡河木德: 我们把20类线索分为三大块,方便大家理解。 第一类是传统领域黑恶势力,也就是大家常听说的“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比如把持基层政权、操纵选举、侵占集体资产;垄断砂石矿产资源;集市、景区欺行霸市、收取保护费;涉枪涉爆、黄赌毒、盗抢骗,还有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以及案件背后黑恶势力的操控人员、“保护伞”、利益链条、江湖团伙人员线索,都在征集范围内。
第二类是新型黑恶、软暴力和网络黑恶犯罪,这也是现在重点关注的。包括套路贷、软暴力电话短信催收;裸聊敲诈、色情设局勒索;利用网络造谣、人肉开盒、批量网暴;以打假维权为名恶意索赔;拿负面信息要挟企业、个人进行舆情敲诈;故意制造用工矛盾碰瓷索赔、消费领域强买强卖、故意制造事故碰瓷敲诈,还有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参与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这类恶性线索。
第三类是兜底条款,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各类涉黑涉恶相关线索,群众都可以提交。简单来说,不管是线下欺压百姓,还是线上敲诈勒索、网络暴力,只要属于黑恶相关违法犯罪,都欢迎举报。
杜琳琰:群众如果发现线索,有哪些举报渠道?举报时间有什么要求?
胡河木德: 一共三种举报方式: 一是邮寄信件,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司法局,邮编027200; 二是举报电话:0479-2258222、0479-225886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是电子邮箱:zlqsfj@126.com,邮件可以全天候提交,建议在邮件里写清案件相关信息。
杜琳琰:很多群众有顾虑,担心举报之后个人信息泄露,还有哪些举报须知需要提醒大家?
胡河木德: 第一,鼓励实名举报。我们会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如果有人威胁、报复举报人及其亲属,公安机关会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提供重大线索、协助案件侦破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举报内容要客观真实。提交线索时尽量写明具体时间、地点、涉案人员,附带相关证据材料。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故意虚假举报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收到线索后,我们会按工作流程核查、分流处置,不属于涉黑涉恶的线索,也会按规定移交对应主管部门处理。
杜琳琰:最后,想请您对广大群众说几句,呼吁大家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线索举报。
胡河木德: 黑恶势力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扫黑除恶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欢迎广大群众擦亮眼睛,积极检举揭发身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我们将坚持依法办案,深挖黑恶及其“保护伞”,持续净化我旗基层治理环境、市场经营环境和网络环境,共同建设平安、法治正蓝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