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印发《2026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6-00003 | 发文字号:蓝司发〔2026〕7号 | ||
| 发文机构:司法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 概述:关于印发《2026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2026-04-01 10:10:58 | 公开日期:2026-04-01 10:10:2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印发《2026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6年全旗司法行政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股室、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现将《2026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通知。
正蓝旗司法局
2026年3月5日
2026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6年全旗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和旗委政府、盟司法局工作要求,以“抓党建、强业务、优服务、保稳定”为主线,全力推动全面依法治旗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正蓝旗、法治正蓝旗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政治统领,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铁军
(一)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与贯彻落实,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依托《正蓝旗司法行政系统2026年度政治轮训工作方案》,按计划开展政治轮训,确保全员覆盖、应训尽训,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规定,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融入业务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司法行政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加强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引领,管好用好宣传阵地,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确保司法行政领域意识形态绝对安全。
(二)坚持党建引领,推动业务融合。深入推进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持续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深入 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党员干警履职尽责的必修课,体现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执法办案的各环节,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政治本色。
(三)从严管党治警,锤炼纪律作风。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破除“庸懒散浮拖”等不良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干警“八小时内外”监督管理。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铁军。
二、统筹依法治旗,提升法治建设成效
(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压实法治责任。充分发挥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的协调作用,统筹抓好《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持续优化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范开展年终述法工作,加大法治督察力度,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筑牢执政根基。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突破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集中清理。加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推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实质化运行,围绕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嵌入式”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全面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落实自治区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办法,完善从轻、减轻、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事项清单,推行“监督+服务”模式,广泛实施首次违法预警提示、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等方式,稳步推动柔性执法。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组织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整治。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继续提升调解和解率、压降纠错率和复议后行政诉讼败诉率,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履职。
三、聚焦中心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和自治区司法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巩固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严格落实“扫码入企”制度,3月底前完成对企业、行政执法单位的宣传,关注实施情况和效果。关注企业新诉求、执法新难点,坚决纠治“四乱”等执法突出问题。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畅通涉企复议渠道,提高办案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常态化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为企业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提供精准法治保障,助力正蓝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深耕法治宣传,做实公共法律服务
(一)深入实施“九五”普法。全面推进“九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持续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等“法律七进”活动。结合“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宣讲,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加强领导干部、青少年、农牧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法治教育。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开展精准化、个性化普法活动。
(二)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认真落实《锡林郭勒盟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任务清单》,严格规范律师、公证等执业行为,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执业监督,持续抓实律师队伍建设、管理和服务。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完善旗、苏木镇(场)、嘎查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功能,提质扩容“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常态化开展“万所联万会”“百名律师联百校”“万名律师进乡村”“法治体检”“法援惠民生”等服务活动,丰富律师行业“三项六张”清单式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普惠性公共法律服务。
五、维护安全稳定,深化基层社会治理
(一)筑牢基层基础,深化规范化建设。落实好即将出台的《司法所条例》,执行司法部、社工部、中政委、财政部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新时代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改善办公条件,配强人员力量,提升基层司法所履职能力。主动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基层社会治理增添动力。
(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重点任务,指导全旗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针对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及时排查化解家庭、邻里等矛盾和土地草牧场边界、承包流转、征占补贴等纠纷,主动服从综治中心统筹协调,强化矛盾纠纷受理、处置、跟踪、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加强重点人群管控。强化对社矫、刑满释放人员管理稳控、教育疏导和救助帮扶工作。持续落实自治区三级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社区矫正权责清单,大力推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采取依法管理、运用技术手段、走访谈话、警示教育、心理矫治等多种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动态风险研判,分类管控教育,不断提高矫正质量。严格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的意见》。落实“健全党委领导、党委政法委统筹下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安置帮教工作格局”,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刑释人员核查衔接工作,严格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和人户分离“双列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要积极帮助用好救助政策,加强与公安机关、嘎查村(社区)工作联系,掌握动态,讲究走访的方式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心理抵触,防止漏管失管。
正蓝旗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