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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正蓝旗政务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正蓝旗政务服务局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正蓝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锡政公办字〔2021〕5号)要求,现公布正蓝旗政务服务局(以下简称“旗政务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旗政务服务局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完善政务的各项制度,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正蓝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9余条。“正蓝旗政务服务局”微信公众号于2021年11月3日开通,截至2023年12月31日通过“正蓝旗政务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236余条,累计阅读量1.1万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未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锡署办发〔2022〕4号)要求,在正蓝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发布相关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自治区和盟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实现了“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局面。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指南、告知单等形式,全面公开审批事项办理依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渠道等信息,实时公开办理过程和结果,为群众提供全程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订完善,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等内容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照上级部门要求,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政策解读能力有待加强,工作队伍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一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加强业务培训。采用 “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作用,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正蓝旗政务服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正蓝旗政务服务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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