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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正蓝旗工信局关于2024年食盐市场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的报告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14 | 发文字号:蓝工信字〔2024〕122号 | ||
发文机构:工业和信息化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正蓝旗工信局关于2024年食盐市场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的报告 | |||
成文日期:2024-09-02 | 公开日期:2024-09-0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正蓝旗工信局关于2024年食盐市场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的报告
根据《锡林郭勒盟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安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食盐市场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为加强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食盐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巩固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成果,旗工信局(商务局)联合旗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卫健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食盐市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抽查检查工作,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8月19日,旗工信局(商务局)组织旗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卫健委召开2024年全旗食盐市场联合检查专项行动部署会,共同协商部署相关工作。会后,由4个部门组成的旗联合检查组对食盐市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抽查检查工作。8月21日,旗联合检查组陪同盟联合检查组再次对食盐市场重点检查对象开展抽查检查工作。
本次行动,联合检查组共出动人员19人次,车辆8车次,抽查检查12家企业。
二、检查情况
本次行动,联合检查组抽查检查了食盐市场重点检查对象共12家企业。其中,食盐配送单位2家(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盐业公司正蓝旗配送中心、正蓝旗大盐仓盐业有限公司)、食品加工用盐单位1家(正蓝旗蓝旗人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食盐零售单位4家(正蓝旗福万家乐购超市、三好鲜生超市、元汇超市、正蓝旗蒙辉超市)、各类食堂4家(正蓝旗第二中学、正蓝旗寿康颐养院、蒙晟建设有限公司、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公司)以及餐饮服务单位1家(凯瑞大酒店)。
三、检查内容
1.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开展食盐批发业务。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未经备案经营食盐的行为;
2.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盐或将非食用盐作为食盐销售;
3.食品生产、各类食堂和餐饮服务等单位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盐或工业盐等非食用盐加工食品;
4.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非食用盐生产企业、食盐零售单位未按照规定保存生产、采购、销售记录和相关凭证;
5.食盐零售单位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购进食盐;
6.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
7.未加碘食盐销售网点以外的食盐零售单位销售未加碘食盐。
重点打击假冒伪劣食盐,工业盐等非食用盐冲击食用盐市场,零售单位销售散装食盐,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贮存、使用散装食盐,加碘盐碘含量及标注不符合标准规定,无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擅自批发食盐,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未经备案经营食盐的行为,以配代批以及擅自销售未加碘食盐等非法经营、扰乱食盐市场秩序、干扰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策略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存在问题
(一)食盐相关健康知识宣传不够
碘缺乏病曾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流行,是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人口素质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因此,需要长期坚持落实有效的补碘措施,提高思想认识,普及防治知识,指导公众科学补碘。例如:现场检查时,正蓝旗第二中学的食堂食用未含碘食盐,由于中学生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碘缺乏可能会危害身体健康。因此,建议卫健部门要加大食盐相关健康知识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关注自身碘营养状态,增强对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等碘缺乏危害的警惕性,掌握碘缺乏病防治知识,提升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二)食盐领域执法力量薄弱
食盐为百味之首,在餐饮、烹饪、酱菜腌制等行业具有广泛的应用,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食盐的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至关重要。我旗盐业公司改革后,1名从事食盐工作人员划转至我局,几年前已退休。当前,我局无食盐专业执法人员,由其他工作人员兼任,缺少食盐执法专业知识和素养,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对食盐执法领域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性素养和能力。
(三)食盐批发企业下游配送中心管理难度较大
我旗无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仅有1家盐业配送中心(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盐业有限公司正蓝旗配送中心),该配送中心通过与第三方企业签订配送合同委托其将食盐配送到商超、销售网点以及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单位等食盐终端用户,运输公司实质是变相参与了食盐的二级批发,而不是简单的运输。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组织实施力度
依法履行盐业行业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全旗食盐的生产批发准入管理和行业监管,加强对加碘食盐、未加碘食盐的供应管理,保持我旗人群碘营养适宜水平,巩固、扩大盐业体制改革成果。推动食盐市场联合检查工作常态化发展,严格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增强食盐生产经营单位守法意识,落实食盐生产经营者食盐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各部门食盐监管责任。
(二)健全执法宣传体系
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大食盐专营、食盐质量安全、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危害宣传工作力度,丰富宣传载体,利用一切宣传方式覆盖我旗食盐市场全部经营单位与广大消费者,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和用盐单位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违法经营食盐的行为,营造安全、健康消费环境,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正蓝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7日
食盐市场联合检查专项行动记录汇总表
序号 |
检查类别 |
被检查 单位名称 |
存在 问题 |
违法违规事 项 |
认定 依据 |
处理 结果 |
备注 |
1 |
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 |
||||||
3 |
食盐零售 单位 |
三好鲜生超市 |
8.19检查 |
||||
元汇超市 |
8.19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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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蒙辉超市 |
8.21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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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福万家乐购超市 |
8.21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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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各类食堂、餐饮服务单位 |
正蓝旗寿康颐养院 |
8.19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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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大酒店 |
8.19检查 |
||||||
正蓝旗第二中学 |
食堂未食用含碘食盐 |
建议购买含碘食盐共同食用 |
8.21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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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晟建设有限公司 |
8.21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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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8.21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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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品加工用盐单位 |
正蓝旗蓝旗人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缺少食盐购买正规发票 |
建议其索要正规发票 |
8.19检查 8.27已提供正规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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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食盐配送 单位 |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盐业有限公司正蓝旗配送中心 |
8.19/8.21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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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大盐仓盐业有限公司 |
缺少食盐配送服务合同 |
现场责令其立即整改 |
8.19检查 8.23已报送配送服务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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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业盐生产销售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