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正蓝旗人社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387 | 发文字号:蓝人社办字〔2023〕43号 | ||
发文机构:正蓝旗人社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关于印发《正蓝旗人社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3-03-03 09:27:27 | 公开日期:2023-03-03 09:27:2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印发《正蓝旗人社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正蓝旗人社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正蓝旗人社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人社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盟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和旗委、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全面深入排查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人社领域安全生产无隐患。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旗人社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旗人社领域风险隐患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
组 长:李志鹏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格日勒其木格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薛东风 局党组成员、社保服务中心主任
李志武 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毕力格都仁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人社局各股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社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人社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三、时间安排
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底
四、排查范围
全旗范围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业园、创业街、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及其他劳动用工单位等劳动密集型用工单位。
五、排查内容
(一)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二)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工伤保险;
(三)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指导培训教育工作;
(四)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五)监督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六)检查排查全旗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创业园、创业街、各职业培训学校的消防安全隐患。
六、排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重点查看相关文件、用工制度、消
防及安全生产制度、会议纪要等工作资料,验证工作开展情况。
(二)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抽查重点企业、重点领
域、重点环节,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检查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针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采取个别交流或书面反馈的形式,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落实的意见和建议。
七、工作要求
(一)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详细提供各种检查所需资料,对拒绝、推诿、隐瞒和不积极提供资料的用人单位,视情节轻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二)各执法人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从保护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出发,把这次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如人力资源服务市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单位,重点排查安全隐患,积极进行整改,防患于未然。
(三)各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加大检查力度,对违反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对暂不能来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跟踪督促并严格按照时限推动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