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重申加强全旗行政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正蓝旗人社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关于重申加强全旗行政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3-05-17 09:31:53 | 公开日期:2023-05-17 09:31:5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重申加强全旗行政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的通知
各苏木镇(场)党委、旗直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
2022年4月,旗纪委、旗委组织部、旗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从严规范全旗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临时人员的通知》(蓝人社发〔2022〕3号)文件,对从严规范全旗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人员,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转变机关单位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效能和综合服务水平,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但在2023年4月份开展的全旗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调研中发现,个别机关单位对上述文件并未严格遵照执行,仍存在未经批准私自聘用编外人员的情况。现就全旗编外临聘人员从严使用管理作进一步重申,通知如下:
(一)严格清理规范。按照《关于从严规范全旗行政事业单位聘用临时人员的通知》(蓝人社发〔2022〕3号)文件要求,对2021年5月后擅自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一律清退。
(二)严格控制总量。以2021年5月31日以前全旗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数为准,全旗临聘人员控制数总量,原则上只减不增。
(三)严格日常管理。临聘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临聘人员管理制度,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原则,明确临聘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对临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岗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监督检查。将临聘人员使用管理纳入旗委巡察内容,对违规使用临聘人员、日常管理不规范的单位,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对于文件下发之日起继续违规聘用临时人员将追究相关用人单位的责任。
中共正蓝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正蓝旗委组织部
中共正蓝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
办公室 保障局
正蓝旗财政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