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2530MB16339695/2025-00018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其他 |
|---|---|---|---|
| 发文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 号 | ——— |
| 成文日期 | 2025-08-07 00:00:0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2530MB16339695/2025-0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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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其他 |
| 发文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文 号 | ——— |
| 成文日期 | 2025-08-07 00:00:00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来 源:正蓝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5-08-07 11:27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依据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24年8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788号公布)要求,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维护抚恤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制定本通知。
二、出台意义
全旗范围内的优抚对象共8类,包括: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军人、军人遗属、60周岁以上农村牧区籍退伍军人、部分60周岁及以上烈士子女。
三、出台内容
《通知》主要明确了:全旗各苏木镇(场)退役军人服务站2025年8月优抚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情况。
四、预计达到成效
确保各苏木镇(场)退役军人服务站按时发放到位,维护抚恤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