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发放2025年12月份优抚人员 生活补助的通知 |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5-00016 | 发文字号:蓝退役军人发〔2025〕130号 | ||
| 发文机构:退役军人事务局 | 信息分类:通知 | ||
| 概述:关于发放2025年12月份优抚人员 生活补助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2025-12-11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12-11 16:34:3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发放2025年12月份优抚人员 生活补助的通知
旗财政局、各苏木镇(场)退役军人服务站: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现将2025年12月优抚人员生活补助发放情况通知如下,请认真核实人员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做好优抚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一、上都镇56人72823.24元;
二、哈毕日嘎镇57人29862.87元;
三、桑根达来镇25人8231元;
四、那日图苏木15人5928元;
五、扎格斯台苏木10人5631元;
六、宝绍岱苏木21人14210.79元;
七、赛音胡都嘎苏木36人19651.19元;
八、五一种畜场2人1357元;
九、黑城子示范区2人660元;
十、阿尔善图牧场1人831元。
共计225人,159186.09元。
此通知
正蓝旗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