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诚信正蓝旗,食安正蓝旗倡议书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诚信正蓝旗,食安正蓝旗倡议书 | |||
成文日期:2024-04-03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6-14 15:29:5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诚信正蓝旗,食安正蓝旗倡议书
全旗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为提高全旗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希望广大食品市场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服务意识,及时化解消费纠纷。让你我凝心聚力,携手打造“诚信正蓝旗,食安正蓝旗”,现倡议如下:
一、遵纪守法,建章立制。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类食品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范,要依法依规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提升意识。
认真履行和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消费者及社会的监督,强调和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
三、资质齐全,规范经营。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资质(许可、登记或备案),悬挂于生产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依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和食品生产经营资质核准的项目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生产经营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资质的食品。
四、严控原料、消除隐患。
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合格证明文件,并保存相关凭证。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证不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猪肉、禽畜及其制品,不使用劣质食用油,不使用不合格的食品及其原料,不超范围、不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不采购使用标签标识不全以及包装破损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五、明码标价、杜绝浪费。
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在食品标签、菜谱、价目表上注明经营的各类食品的价格与规格等项目,杜绝各类未明码标价的不合理收费行为。将厉行节约纳入食品安全加工、服务全过程;通过合理调整菜品数量和份量、设置温馨提示版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就餐时适量点餐、理性消费、主动打包,自觉做“文明用餐,杜绝浪费”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监督者。
六、主动宣传、虚心纳谏。
积极参与和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推动全行业形成食品安全经营与技术交流的共享机制。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妥善处理好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加强与消费者沟通,争取第一时间解决问题,消除影响。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诚以养德,信以立身。请全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努力营造安心放心的市场环境,携手共筑诚信家园,凝心共建食安正蓝旗。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