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20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通告 | ||
概述: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
成文日期:2023-10-10 00:00:00 | 公开日期:2023-10-11 08:58:3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盟市场监管局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抽检信息,涉及我旗1家流通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正蓝旗上都镇万客隆购物中心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流通单位名称:正蓝旗上都镇万客隆购物中心,样品名称:豆腐干;购进日期:2023-06-10;抽样基数:8袋;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正蓝旗上都镇万客隆购物中心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豆腐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第(六)(九)(十)(十一)项、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一)(三)(四)项规定,决定对该(单位)免于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正蓝旗上都镇万客隆购物中心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