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2-00833 发文字号:蓝市监办字〔2022〕65号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分类:通知
概述:《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2022-06-01 18:35:18 公开日期:2022-06-01 18:35: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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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6-01 18:35
  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根据《锡林郭勒盟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锡安委办〔2022〕56号)和正蓝旗安委会《关于开展全旗“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蓝安委办发〔2022〕44号)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等工作举措的专题宣传,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讲活动

1.开展专题学习。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召开党组会,以及个人自学、专题研讨、集中宣讲等形式,推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入脑入心推进重要论述入脑入心,并转化为具体的思路举措和工作成效。

2.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向全局延伸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形成全局重视安全、守护平安的浓厚氛围。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1.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

2.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主动排查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各企业要不断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主人翁意识,广泛发动职工开展“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广泛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切实强化保障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开展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举措及安全专项整治的专题宣传。

1.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结合正在开展的《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明确的工作任务,找准风险和隐患,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督促企业积极整改落实。

2.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活动。按照年度计划,督促指导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检验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提升专题宣传。充分利用各种网络渠道,报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情况,取得成果工作成效。及时曝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安全活动。

1.配合安委办做好安全生产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以及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工作。

2.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各相关股、室、所、队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结合职能职责,针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结合实际与日常工作情况,形成宣传合力,推动全旗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平台、新媒体平台作用,大力利用各种社会面宣传渠道,做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通过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做好疫情防控。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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