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开展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安全领域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5-0000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关于开展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安全领域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 | |||
成文日期:2025-02-27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02-27 17:06:3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开展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安全领域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我旗药品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事故发生,全力保障药品市场经营秩序,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开展了药品领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药品领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组织召开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主要领导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各股所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要求要强化药品领域安全监管,扎实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深入排查药品安全风险隐患。
- 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一)药品领域
1.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紧盯治疗呼吸道疾病、危重症疾病用药,一方面重点围绕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存在销售假药劣药行为;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药品行为;是否存在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是否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为;是否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经营特殊药品行为;是否存在未按要求储存养护药品、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未建立购进验收记录或记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以“股所联动”的方式,针对我旗部分医疗机构药品的采购、储存、养护、使用等环节进行了检查,重点对疫苗、精麻类特殊药品、中药饮片和冷藏药品进行了抽查。查看了药品是否有专人规范管理,是否按规定进行储存,是否存在销售和使用过期药品行为,疫苗是否按规定要求储存、运输以及医用酒精、医用氧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安全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2.开展联合检查,与旗医保局开展联合检查1次。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为重点,对销售人员的培训管理情况以及企业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储存保管、凭处方销售、单次最大销量、购买登记等情况进行检查。
3.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在营业场所及生活区使用燃气灶具的燃气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截至目前,检查零售药店43家次,检查医疗机构7家次,暂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二)医疗器械领域
围绕检测试剂、雾化器、制氧机、血氧仪等重点医疗器械,对医疗器械经营主体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购进、使用无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是否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是否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不符合经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等情况。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50家次,暂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三)化妆品领域
通过“日常检查+不合格化妆品专项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进货渠道、索证索票情况、产品有无过期及是否取得批准文号;店内宣传是否存在虚假、夸大,误导消费者的现象;进口化妆品有无中文标签等,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还向企业经营者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督促企业经营者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化妆品经营主体13家次,暂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提升执法震慑力,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责任,增强企业的自律行为,提高药品管理水平,全力消除隐患,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正蓝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