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专访解读】医保报销,这些知识应该知道!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2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医疗保障局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专访解读】医保报销,这些知识应该知道! | |||
成文日期:2024-08-12 14:46:48 | 公开日期:2024-08-14 14:45:1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专访解读】医保报销,这些知识应该知道!
问:大病保险如何申请,又该如何缴费呢?
答:从制度建立开始,大病保险制度就不需要单独申请参保,所有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都是大病保险参保人,不需要单独缴费。
大病保险制度2012年启动试点,从2015年开始全面实施。国家医保局信息显示,10余年来,大病保险累计惠及近亿患者。仅2023年,享受大病保险报销的就达1156万人,人均减负约8000元,最高报销上百万元。
问: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如何?
答:目前,国家规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统筹地区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支付比例不低于60%;居民医保叠加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达到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针对困难人群,国家持续完善大病保险报销政策设置,实施精准倾斜。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最高支付限额。
目前,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肺癌等花费高昂的大病在内,符合规定的都可以通过大病保险报销。
问:大病保险如何结算?
答: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医疗费用,进入大病保险费用段的,在实现“一站式”结算的地方就可以实现即时结算,自动享受相关待遇,无需专门申报,90%以上统筹地区通过政府购买商业保险承办大病保险业务。
问:有了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还需要单独买商业保险的大病保险吗?
答:从大病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医保部门始终鼓励市场参与,积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创新建立健全医保社商合作新模式。目前,90%以上统筹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业务,不仅激发了商业保险市场活力,也进一步提升了大病保险管理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