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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正蓝旗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正蓝旗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8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正蓝旗公安局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改善服务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我局的促进作用。全年主动公开公安机关各类政府信息22条,公开内容涉及机动车管理、道路交通、校园安全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信息,较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未发生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相关诉讼,也没有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我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通过多渠道发布信息。在完成正蓝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同时在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500余条,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局长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业务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二是从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等方面进行主动公开,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同时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三是注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遴选社会关注度较高,群众急需了解和掌握的政务信息,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评,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对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不断满足群众获取信息的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新制作数量

本年度

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0

4500(件)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1

0

534

行政强制

18

0

9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3099000(元)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内容还不够全面,回应群众需求还不够及时,与高效、便民的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计划从以下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明确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公安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通过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正蓝旗公安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正蓝旗公安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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