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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文字解读】关于《正蓝旗公安局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2023-00003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正蓝旗公安局 信息分类:其他
概述:【文字解读】关于《正蓝旗公安局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2023-04-21 20:31:18 公开日期:2023-04-21 20:31:18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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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正蓝旗公安局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 正蓝旗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3-04-21 20:31

正蓝旗公安局通过公众平台对外发布了《正蓝旗公安局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为了便于贯彻落实,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头部是人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中,若不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将无法获得有效保护,一旦发生事故后头部会与地面或其他坚硬物体发生剧烈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极易造成颅内血肿、颅脑损伤等伤害后果,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佩戴好头盔是驾乘摩托车、电动车的一道生命防线,不仅驾驶人要佩戴安全头盔,乘车人也必须佩戴。

二、目的意义

增强广大摩托车和电动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安全。

三、主要内容

正蓝旗公安局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如下:

广大居民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主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要求单位职工带头表率,在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自觉模范佩戴安全头盔,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严格查处的同时,将抄告主管单位。

教育部门应加强学生驾乘电动车的管理,引导各学校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家长和学生驾乘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

各街道(社区)、乡镇(村委会)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动员、劝导辖区群众驾乘电动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各乡镇交管站将在农牧区道路进行检查和劝导。

对外卖、快递业配送人员驾乘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行为,除按照上述要求查处外,还将人员身份信息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和工作单位。

正蓝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将常态化开展驾乘电动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治理,依法对驾乘电动车、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进行现场查处和纠正,同时将在旗电视台予以曝光并责令驾驶人到指定宣教地点学习。

正蓝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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