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启用黑城子示范区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15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公安局 | 信息分类:通告 | ||
概述:关于启用黑城子示范区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 |||
成文日期:2024-10-29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10-29 09:28:4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启用黑城子示范区电子抓拍设备的通告
来源: 正蓝旗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4-10-29 09:28
为进一步提升我旗道路交通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正蓝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现对黑城子示范区的电子抓拍设备予以启用,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
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公示表 | ||||||||||
填报单位:正蓝旗公安局交管大队 填报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 ||||||||||
序号 | 设备 编号 |
设置 地点 |
设置 理由 |
设备启用日期 | 监控对象及行为 | 法律依据 | ||||
1 | 15253000040001001A | 黑城子示范区中石油十字路口北向南闯红灯设备 | 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 | 2024年11月7日 | 机动车闯红灯、逆行、 不按导向行驶道路交通违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 | ||||
2 | 15253000040001000B | 黑城子示范区管委会路口西向东闯红灯设备东向西 | 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 | 2024年11月7日 | 机动车闯红灯、逆行、 不按导向行驶道路交通违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 | ||||
3 | 15253000040001001D | 黑城子示范区中石油十字路口西向东闯红灯设备 | 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 | 2024年11月7日 | 机动车闯红灯、逆行、 不按导向行驶道路交通违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 | ||||
4 | 15253000040001001B | 黑城子示范区中石油十字路口东向西闯红灯设备 | 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 | 2024年11月7日 | 机动车闯红灯、逆行、 不按导向行驶道路交通违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 | ||||
5 | 15253000040001000A | 黑城子示范区管委会路口东向西闯红灯设备东向西 | 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 | 2024年11月7日 | 机动车闯红灯、逆行、 不按导向行驶道路交通违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 | ||||
6 | 15253000040001001C | 黑城子示范区中石油十字路口南向北闯红灯设备 | 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 | 2024年11月7日 | 机动车闯红灯、逆行、 不按导向行驶道路交通违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 | ||||
7 | 15253000040001000C | 黑城子示范区管委会路口南向北闯红灯设备东向西 | 维护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 | 2024年11月7日 | 机动车闯红灯、逆行、 不按导向行驶道路交通违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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