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公安局关于增设限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12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公安局 | 信息分类:通告 | ||
概述:正蓝旗公安局关于增设限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 |||
成文日期:2024-08-07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8-08 16:00:5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正蓝旗公安局关于增设限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旗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增设限行电子警察对相关路段进行抓拍。抓拍设备时间、位置具体如下:
一、抓拍路段:第一小学前巴彦敖包路、第三小学西十字路口至供电局十字路口路段。
二、抓拍时间:7:40-8:30、11:40-12:20、13:40-14:20、17:20-18:2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寒暑假日除外,寒暑假具体日期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
三、抓拍车辆包括:机动车抓拍违法停车、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交通管制措施:对于第一小学、第三小学周边道路继续实施单向行驶交通管制。
第一小学前巴彦敖包路、第三小学西十字路口至供电局十字路口路段为交通管制路段。在上学、放学时段设置为单行线,限行期间内所有车辆由北向南行驶至金莲川大街驶出,限行期间内在金莲川大街通行的所有车辆禁止驶入第一小学前道路(第三小学西十字路口至供电局十字路口路段)。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互相转告,驾车行经上述路段时请按照单向通行方向行驶。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公告自2024年8月16日起实施,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特此通告
正蓝旗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