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公安局2023年秋季候鸟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09 | 发文字号:蓝公字﹝2023﹞311号 | ||
发文机构:公安局 | 信息分类: | ||
概述:正蓝旗公安局2023年秋季候鸟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
成文日期:2023-10-11 00:00:00 | 公开日期:2023-10-13 15:52:5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正蓝旗公安局2023年秋季候鸟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秋季涉候鸟犯罪,防止以食用为目的的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抬头,根据候鸟保护形势和候鸟迁徙动态,加强对我旗境内候鸟及其栖息地、停歇地、繁殖地的保护力度,营造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正蓝旗公安局开展秋季保护候鸟专项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项行动目的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非法捕捉、收购、贩卖、运输候鸟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势头,维护我旗生态安全和良好的治安环境,为建设“生态正蓝旗”创造有利的条件;通过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抵制破坏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自觉性,营造“热爱大自然、保护鸟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领导
正蓝旗公安局成立由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永平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食药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环食药侦大队长张灵志兼任,负责专项行动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永平 正蓝旗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张灵志 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大队长
文 杰 旗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教导员
成 员:情报指挥中心、警务支援大队、刑警大队、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负责人,环食药大队各副大队长。
三、专项行动打击重点
(一)配合旗林草部门、湿地管理部门、各苏木镇场,结合执法部门加强对候鸟栖息繁衍地的巡查、防护工作,积极发现线索,从源头上打击防范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活动;
(二)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三)重点打击利用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非法运输贩卖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主动融入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体系,继续保持不等不靠的责任意识,把打击涉候鸟犯罪作为当前推进“昆仑 2023”专项行动和“生态安全屏障守卫行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的职能作用,坚决遏制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周密部署、制定方案、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打防措施,提升保护质效。结合辖区春秋两季涉候鸟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有重点、有目标地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围绕“捕、养、售、运、食”五个环节,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坚决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一是强化线索摸排。环食药侦大队及各派出所要持续加大巡查力度,配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辖区内候鸟主要分布区、栖息地、繁殖地等迁徙路径区域,开展拉网式清查,做好辖区内的猎网、猎套、毒饵、诱捕器等猎捕工具的清查收缴工作,坚决清除一切危害候鸟及野生动物安全的非法猎捕工具。 二是强化破案攻坚。始终保持对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坚持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坚决摧毁犯罪窝点,坚决查处涉候鸟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坚决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对涉候鸟案件,做到查深查透、精准打击。力争查破一批重大案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三是强化协作联动。以协作为导向,打出生态保护“组合拳”。保持联合发力、齐抓共处态势,深化“林草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运行机制,对林草部门移送的案件做到认真审查、及时查处,推动“行刑衔接”走深走实。全面落实林草局、公安局涉野生动物案件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涉野生动物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保障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同时要加强与情指、治安、刑侦、警支、派出所等相关警种协同配合,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着力形成整体联动、运行高效的工作格局。四是强化宣传教育。配合林草部门做好候鸟保护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宣传保护成效,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保护候鸟的意识,提倡主动抵制乱捕、滥猎、滥食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非法行为。
(三)信息报送及时。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行动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及时报送至旗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落实重特大案件24小时上报制度,案件发生后,及时上报盟公安局,重要情况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