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正蓝旗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及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28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民族事务委员会 | 信息分类:公示 | ||
概述:正蓝旗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及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 |||
成文日期:2024-06-09 00:11:00 | 公开日期:2024-06-09 15:05:4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正蓝旗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及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正蓝旗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及自治区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认真实施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着力加强嘎查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助力乡村振兴,加快自然村组道路建设,解决群众出行、饲草料运输困难问题,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各族群众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为推动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建设地点:赛音胡都嘎苏木宝日呼吉尔嘎查
(二)建设时间:计划项目建设期为2024年7月至10月底前全部竣工并验收。
(三)建设内容:
赛音胡都嘎苏木巴音查干嘎查新浩特-宝日呼吉尔嘎查东额日苏日格浩特新建砂石路4.3公里,全线路基宽度 6 米,路面宽4.5米,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四)惠及人口:惠及1个苏木2嘎查57户、165人。
(五)资金来源:计划投入项目资金80.3991万元(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资金来源为中央2024年度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结余资金17.5715万元、第二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8万元、自治区本级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1万元、2023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结余资金3.8276万元。
三、组织管理
(一)本项目由正蓝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管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专业的施工企业施工,建设单位负责监督管理。
(二)健全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加强管理,精心实施。严把投资、质量、进度关,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
(1)建设单位法人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组织实施,严格履行法人职责;
(2)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保、廉政等条款,施工合同一经签订,须严格执行兑现。
(3)加强资金管理。本项目为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有资金的使用规定,专款专用,要以严格的财经制度和高度的责任心,保证资金使用得当,不可发生流失、浪费和其他不廉洁行为。
3、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建设单位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自项目前期工作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进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包括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项目协调、施工验收、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
四、项目管理
(一)质量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和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对建设工程定期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按图施工,明确规定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和工期等,不降低建设标准。
对工序交接、隐蔽工程检查、设计的变更审核、质量事故的处理、质量和技术鉴证等进行控制,对出现违反质量规定的事件、容易形成质量隐患的做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建立工程质量日记、质量汇报等制度以了解和掌握质量动态,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二)进度管理
2024年度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于7月底前开工,8月中旬完成总工程量的50%,9月初完成总工程的80%,10月底前全部竣工并完成验收审计。
(三)资金管理
项目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设立规范财务账簿、定期上报工程进展情况统计表。按照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按照《少数牧民发展任务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保留质保金3%。
(四)合同管理
本项目合同主要包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施工合同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其他合同。合同管理由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等部分组成。
(五)项目协调
项目管理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积极主动与各地、各级职能部门配合,争取各部门的帮助,以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六)竣工验收及审计
在接到施工单位的交工报告后,及时组织初验。建设项目全部建成后,由建设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验收组验收项目,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并聘请审计公司进行工程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监督项目施工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建立健全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责任书。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应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行业及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条例、规范和标准。参与项目的施工、监理、管理的单位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制度规定和要求,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施工意识,防患于未然。并认真对待安全检查结果,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人,及时整改。
正蓝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