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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正蓝旗黑城子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正蓝旗黑城子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7日

  正蓝旗黑城子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黑城子示范区编制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现将黑城子示范区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黑城子示范区围绕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落实信息公开作为增强工作透明度的重要手段,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水平。通过黑城子示范区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领导活动、重要通知及重大项目公开等各类信息,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领域,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民政部门信息公开的需求。

  (一)主动公开情况。示范区2016年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并完成微信认证,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民众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准确发布信息。2020年示范区更换门户网站,相关政策信息及时进行公开。网站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2023年,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310余条,2023年通过“三务公开”监督平台录入信息15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示范区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相关诉讼,也没有针对黑城子示范区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锡署办发〔2022〕4号)要求,在正蓝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发布相关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自治区和盟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2023年示范区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员以及具体职责,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1名专门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的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由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整理信息、及时上传网络,同时设计宣传方案对重大决策,与百姓切身利益相关问题进行宣传,全方位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具体工作内容包括负责收集、整理、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公开信息内容向高质量、多方面发展,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并且在鼠疫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利用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了对社会群众的引导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并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力地助推了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黑城子示范区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个别栏目因业务性质导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改进情况:通过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还没有及时公开的政策及信息进行了自查,及时完善了相应栏目和相关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黑城子示范区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黑城子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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