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关于黑城子示范区河长令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08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黑城子示范区 信息分类:通告
概述:【文字解读】关于黑城子示范区河长令的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2023-11-15 00:00:00 公开日期:2023-11-15 11:56:56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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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黑城子示范区河长令的政策解读

来源: 正蓝旗黑城子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11-15 11:56

  各河湖长:

  为切实落实我示范区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纵深推进我示范区河湖“清四乱”管护整治常态化、规范化,提出以下工作要求,示范区内各河湖长要切实提高环境治理认识,积极履行职责,结合实际,配合示范区河长办完成各项工作。

  一、河湖长是责任河湖的第一责任人,要尽职尽责保护责任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加强常态化巡河巡湖工作,确保河湖生态环境整洁。

  二、深入推行“清四乱”行动,排查河湖污染重点问题,全面掌握责任河湖的管理保护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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