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关于黑城子示范区河长令的政策解读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黑城子示范区 | 信息分类:通告 | ||
概述:【文字解读】关于黑城子示范区河长令的政策解读 | |||
成文日期:2023-11-15 00:00:00 | 公开日期:2023-11-15 11:56:5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文字解读】关于黑城子示范区河长令的政策解读
来源: 正蓝旗黑城子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11-15 11:56
各河湖长:
为切实落实我示范区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纵深推进我示范区河湖“清四乱”管护整治常态化、规范化,提出以下工作要求,示范区内各河湖长要切实提高环境治理认识,积极履行职责,结合实际,配合示范区河长办完成各项工作。
一、河湖长是责任河湖的第一责任人,要尽职尽责保护责任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加强常态化巡河巡湖工作,确保河湖生态环境整洁。
二、深入推行“清四乱”行动,排查河湖污染重点问题,全面掌握责任河湖的管理保护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