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那日图苏木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正蓝旗那日图苏木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那日图苏木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 |||
成文日期:2023-09-26 17:08:24 | 公开日期:2023-09-26 17:08:2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那日图苏木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那日图苏木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
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旗语委办《关于组织开展第26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苏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大牧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推广普通话 奋进新征程
三、活动内容
(一)各局、中心、所、嘎查、社区要高度重视,紧扣主题,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结合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下沉基层,服务牧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活动。
(二)苏木全体干部职工会同嘎查(社区)组织开展推普周重点宣传活动。各嘎查(社区)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广泛动员本嘎查(社区)牧民(居民)积极参与推普周宣传活动,着力打造宣传方式多样,社会覆盖面广的宣传氛围。
(三)推普周期间,各嘎查(社区)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推普周宣传海报,通过宣传栏、微信平台等推普公益宣传片,组织开展相关学习宣传、主题活动等。
四、工作安排
(一)9月11日至9月17日推普周期间,苏木全体干部职工,以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为契机,指导各嘎查(社区),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学习活动和推广使用普通话宣传活动,不断强化牧民群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活动要求
各局、中心、所、嘎查、社区要高度重视推普周有关工作,把推普周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根据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各项推普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活动成效,于9月17日前将推普周活动图片资料及信息简报报送苏木。
联系人及电话:苏尼汗 15148685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