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公布嘎查集体“三资”突出 问题投诉举报的通告 |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6-00003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宝绍代苏木 | 信息分类:通告 | ||
| 概述:关于公布嘎查集体“三资”突出 问题投诉举报的通告 | |||
| 成文日期:2026-03-16 00:00:00 | 公开日期:2026-03-16 16:33:4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公布嘎查集体“三资”突出 问题投诉举报的通告
为扎实推进2026年嘎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提升“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构建长效监管体系,维护嘎查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现将宝绍岱苏木人民政府嘎查集体“三资”管理投诉举报渠道予以公布,欢迎广大群众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规处理。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工作日。
二、受理范围及整治重点
(一)集体经济收入核算弄虚作假;
(二)帮扶项目资产确权到嘎查后未实际落地;
(三)违规签订经济合同;
(四)违规出借嘎查集体资金;
(五)违规举债行为;
(六)集体财务、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等。
三、不予受理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一)投诉事项或投诉请求不明确的;
(二)投诉内容不属于嘎查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职能范围的;
(三)正在或者已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
(四)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反映问题,不得虚构、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所提供线索和证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相应线索和证据。
(二)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将视情节轻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举报人应在举报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相关问题情况和反馈问题核查、处理结果。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邮箱等方式向宝绍岱苏木人民政府举报。
举报受理邮箱: bsdzf_2009@126.com
来信来访地址:宝绍岱苏木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举报受理电话: 0479-697 9074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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