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宝绍岱苏木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07 | 发文字号:宝政字〔2023〕160号 | ||
发文机构:宝绍岱苏木 | 信息分类:其他 | ||
概述:宝绍岱苏木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
成文日期:2023-10-18 00:00:00 | 公开日期:2023-10-18 15:57:0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宝绍岱苏木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宝绍岱苏木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巩固自治区卫生旗县创建成果,结合常态化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全面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创造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切实增强人民幸福感、获得感。结合我苏木实际,苏木党委、政府决定在全苏木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升人民幸福感的重要举措,通过改善村容村貌、强化污染防治、建立长效机制等举措,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不断促进全苏木人居环境整治优化提升,为乡村振兴增添亮丽底色,注入新活力,为我苏木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组织、部门带动、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确保长效”的原则,在全苏木范围内深入开展为期2个月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四清”(清理垃圾、清扫道路、清除杂物、清洁环境),努力实现“五化”(净化、美化、绿化、制度化、常态化),全力打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
三、工作重点
以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城镇和牧区环境卫生薄弱地段为重点,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一)开展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各嘎查全面开展卫生整治,组织广大群众对房前屋后进行“拉网式”清理,清理卫生死角、牲畜圈舍,清运积存垃圾,牲畜粪便规范化堆放,柴草不乱堆、粪污不乱泼、垃圾不乱扔。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加强通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大对各项目部、施工单位及其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的督察力度。
(二)全面加强道路两侧环境治理。加强对国省干道等主要道路管理,及时清理道路两侧杂物(清理至网围栏处),特别是可视范围内的白色污染物。
(三)全面开展垃圾排查清理整治。对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建筑垃圾等各类垃圾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彻底清除;对清理出来的垃圾,按照可回收垃圾、建筑垃圾和其它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对可收回垃圾回收利用;对建筑垃圾按要求进行集中处理;对其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进行卫生处理,对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进行清理整治,达到城乡环境干净卫生、整洁有序,无垃圾堆、白色污染及各类杂物。
四、责任分工
各嘎查负责做好辖区范围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好垃圾清理、收集、清运。规范和清理牧区煤堆、粪堆、料堆、草堆等杂物堆放,改善嘎查村容村貌。治理嘎查道路沿线的环境卫生,强化路面保洁,疏通边沟,及时清理道路两侧杂草、树挂物和可视范围内白色垃圾、生活垃圾以及乱堆乱放的杂物。按照“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做好辖区内的地膜回收处置工作。
各驻地施工单位(项目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合理配备垃圾清运车辆和保洁人员,对施工产生的余料、废料等建筑垃圾的清理要做到及时、规范;生活垃圾要做好分类,集中存放,限期清理;对施工单位、工人宿舍周边的塑料垃圾、纸类垃圾等其他垃圾也要承担起清理责任,保证施工单位及宿舍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
五、集中整治
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设置集中整治期两个月,重点整治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5月20日,集中整治期结束后转入常态化整治阶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苏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苏木党委书记任组长,苏木长、人大主席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各嘎查书记为成员。各嘎查要拓宽思路、创新举措,把环境卫生整治与乡村振兴、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镇相结合,促使环境综合治理从突击性整治到经常性的管理维护转变,实现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
(二)做好人员防护工作。各嘎查要切实做好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为作业人员配备必备的防护用品,购置充足的消毒药剂、器械及防护用品等物资,及时分发到一线作业人员和处置场所,充分保证人员防护和处置作业需要。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嘎查对辖区范围内环境卫生负总责,要加强对国省干道两侧责任区的日常巡查,对巡查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及时整治。建立垃圾及时清扫、定点收集、定期清运、集中处置长效管护机制,巩固和完善环境整治成果。各嘎查对责任区每周开展环境一次卫生整治行动。
(四)注重舆论宣传。各嘎查通过印发倡议书、微信群等新旧媒体形式,大力宣传环境整治工作,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发动辖区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