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访谈解读】哈毕日嘎镇人民政府关于变更总河长的报告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2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哈毕日嘎镇 | 信息分类:报告 | ||
概述:【访谈解读】哈毕日嘎镇人民政府关于变更总河长的报告 | |||
成文日期:2024-11-27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11-27 11:41:4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访谈解读】哈毕日嘎镇人民政府关于变更总河长的报告
访谈时间:2024年11月27日
访谈简介:哈毕日嘎镇人民政府关于变更总河长的报告
采访人:推行河长制目的是什么?
受访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省、市、县、乡(镇)四级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采访人:河长制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受访人: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采访人:为什么要变更总河长?
受访人:因工作调整,巴增辉同志不再担任哈毕日嘎镇总河长职务,由旗委社工部部长、哈毕日嘎镇党委书记王连杰同志担任哈毕日嘎镇总河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