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规范发文程序及会议筹备工作的通知 |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6-00001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桑根达来镇 | 信息分类:通知 | ||
| 概述:关于规范发文程序及会议筹备工作的通知 | |||
| 成文日期:2026-01-05 00:00:00 | 公开日期:2026-01-05 13:22:0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规范发文程序及会议筹备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文件印发及会议筹备工作严谨高效,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发文程序,强化审核把关
(一)凡涉及上报旗直部门的分管领域文件,须由分管领导对内容、格式、文字等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文件内容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审核通过后可按程序发文。
(二)涉及全镇重大决策、工作报告、人事调整等重要文件材料,须由分管领导审核,经党政主要领导签发,严禁未经审核擅自发文。
(三)文件起草人员需严格执行审核流程,对照上级部门文件格式要求,对文件的文种使用、行文规则、排版格式(包括字体、字号、页码、附件标注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内容完整、逻辑清晰、格式规范。
(四)严格执行发文存档流程,文件内容经审核确定后,起草人员需向党政办公室领发文字号,并规范填写《发文稿纸》;待分管领导或党政主要领导按文件类别完成审核签字后,可正式发文。发文后,起草办公室须于当日内将《发文稿纸》原件、正式纸质文件(加盖公章)一并移交党政办公室存档,同时发送电子版文件,确保纸质与电子档案完整、同步归档。
二、严格会议筹备,确保有序开展
(一)各类会议须提前规划,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及参会人员,避免临时通知、仓促筹备。
(二)需制作桌签、会标、会议材料等前期准备工作的会议,各办公室须至少提前 1 个工作日将会议内容、材料需求等情况报至党政办公室,并配合完成会场布置、材料印制、设备调试等工作。
(三)党政办公室统筹会议筹备工作,各办公室需主动沟通、密切协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请各办公室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上述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落实到位。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党政办公室联系。
特此通知。
正蓝旗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