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2025年桑根达来镇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的公告 |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5-00002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构:桑根达来镇 | 信息分类:其他 | ||
| 概述:2025年桑根达来镇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的公告 | |||
| 成文日期:2025-03-03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05-14 16:43:1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2025年桑根达来镇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的公告
广大牧民群众:
按照全盟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巩固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成果,科学保护利用草原生态资源,根据旗人民政府工作要求,为落实好全镇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休牧时限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第九条“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牧草生长规律,在每年春季牧草返青期组织实行休牧,休牧期不得少于45天”和《锡林郭勒盟2023--2025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2025年正蓝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的公告》要求,将2025年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时间定为2025年4月5日至5月20日,为期45天。
二、休牧范围
结合第三轮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在全旗草畜平衡区对牛、羊实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制度(马、骆驼不在休牧范围内),禁牧区继续严格执行全年禁牧政策。
三、补贴标准
对实施休牧的牧户按休牧草场面积给予休牧补贴,补贴标准为1.125元/亩。
四、设定牲畜活动场地
要严格按照每个羊单位不超过20平方米的要求设立休牧期间牲畜活动场地,一头牛等于五个羊单位,一头牛仔畜等于两点五个羊单位;活动场地要设置在棚圈周边,合理设置四至界限并有明显标识,饮水通道,禁止在活动场地外放牧。
五、补贴发放
休牧结束后,按照旗里统一验收标准以及资金发放时限,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发放休牧补贴。
六、相关要求
(一)各嘎查“两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前谋划,超前行动,全范围动员两委成员、草原网格员,加大宣传力度,统筹做好休牧期间饲草料筹备、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二)休牧开始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违规放牧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草原网格员充分发挥作用,严格管理定期巡护,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三)镇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要加大休牧期间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动员嘎查防疫员积极参与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中。
综合行政执法队电话:
15247883871
13694728837
15847919925
13947910613
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1365489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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