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桑根达来镇设立鼠疫防控线索报告奖励制度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08 | 发文字号:桑政发〔2023〕207号 | ||
发文机构:桑根达来镇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关于桑根达来镇设立鼠疫防控线索报告奖励制度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3-09-25 00:00:00 | 公开日期:2023-10-02 17:35:0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桑根达来镇设立鼠疫防控线索报告奖励制度的通知
各嘎查(社区):
为切实做好全镇鼠疫防控工作,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加鼠疫防控工作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现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防止鼠疫疫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镇设立了鼠疫疫情线索报告奖励制度,具体奖励金额将根据线索的实际情况和价值进行评估。现将鼠疫疫情线索报告奖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凡是广大群众在桑根达来镇辖区内草场或住所周边发现自毙鼠、兔、狐狸等野生动物,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经专业工作人员甄别判定为自毙的,对报告者给予奖励。
(二)全镇辖区内医疗机构首诊医生、群众发现发热病人、急死病人和来自鼠疫疫源地(疫区)的疑似鼠疫病人,接触过自毙鼠及患病野兔、狐狸等野生动物,并伴有咽痛、发热、淋巴结肿大等症状者,第一时间向镇政府进行报告。经核实确诊的,且该报告线索对防控疫情扩散产生重要作用的,对首诊医生和群众给予奖励。
二、奖励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多个报告人报告同一线索的,奖励第一报告人。
三、奖励标准。
(一)凡群众上报发现自毙鼠、兔、狐狸等野生动物,经检验研判为自毙的,奖励50元。
(二)凡发现草原草场牧户住所周边鼠密度在每公顷50只以上的,经专业工作人员现场验证核实后,奖励50元。
(三)凡首诊医生报告疑似鼠疫病人并核实确诊有鼠疫疫菌和鼠疫患者的,奖励500元。
(四)凡群众按照“三不三报”要求报告疑似患者或不明原因的高热、急死患者,确诊为鼠疫患者的,奖励500元。
四、监督检查
由桑根达来镇政府牵头,镇鼠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不定期开展鼠疫线索举报奖励检查工作,对各嘎查(社区)自毙判定、举报奖励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奖励发放规范,无违规奖励情况,推动鼠疫疫情防控线索举报奖励机制落实到位。并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的相关人员等进行严肃追责。
五、注意事项
(一)广大群众凡是在草原草场、农牧民住所周边发现自毙鼠、兔、狐狸等野生动物做好个人防护,不直接接触自毙动物,采取就地掩埋并做好标记,第一时间报告镇人民政府。
(二)请广大公众严格按照鼠疫防控“三不三要三护”的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不接触、剥食和携带野生动物;不要接触急死患者、疑似鼠疫患者、确诊鼠疫患者;谨慎进入鼠疫疫源地,如有鼠疫疫源地的旅居史,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时及时赴定点医院就诊。
(三)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未经证实或来源不明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发布人、转发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桑根达来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