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文字解读】关于对《上都镇关于开展2023年河湖管理保护“秋季”行动工作总结》的解读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3-0001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上都镇人民政府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文字解读】关于对《上都镇关于开展2023年河湖管理保护“秋季”行动工作总结》的解读 | |||
成文日期:2023-11-15 00:00:00 | 公开日期:2023-11-15 10:26:5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文字解读】关于对《上都镇关于开展2023年河湖管理保护“秋季”行动工作总结》的解读
一、文件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正蓝旗2023年河湖管理保护“秋季”行动方案》的通知(蓝河长办发〔2023〕6号)文件精神,为持续完善河湖治理保护体系,推动河湖“四乱”清理常态化、规范化,上都镇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秋季”行动。
二、工作要求
(一)河湖长是责任河湖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责保护责任河湖管护工作,加强常态化巡河巡湖工作。
(二)按照上级要求,各嘎查村(场)、社区全面开展河湖保护“秋季”行动工作。
(三)深入推行“清四乱”行动,排查河湖污染重点问题,全面掌握责任河湖的管护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做好巡查记录,建立健全巡查台账,记录好巡查相关信息,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治要求、时间限制及整改责任人等,便于后期监管整改。
(四)对各河段的河长制公示牌进行更新维护,更新后的公示牌上详细标注各级河长信息,方便群众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举报,充分发挥全民监督作用;亮明河长身份,明确工作职责,推动各级河长切实履职尽责,加强辖区水环境管理。
(五)加大河湖保护宣传力度,向周边群众宣传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性,引导群众共同参与水环境治理,营造社会共同支持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方法
上都镇成立了由镇党政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部署,明确了由镇党政负责人任总河长,分管镇长任副总河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和嘎查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具体河湖的镇、嘎查级河长,形成了镇、嘎查两级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成立了镇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多次组织两级河长对辖区内的河流湖泊进行巡查,在巡河过程中,两级河长对照标准,对河道保洁、绿化养护、四乱问题等做了详细的巡查,建立台账,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水清、岸绿、河畅”。同时在巡河时对于路人随意丢弃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宣传保护环境、关爱自然的文明理念,增强群众关爱河湖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