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开展上都镇大田农膜整治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2-00811 | 发文字号:上政发〔2022〕71号 | ||
发文机构:上都镇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关于开展上都镇大田农膜整治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2-03-24 10:05:29 | 公开日期:2022-03-24 10:05:2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开展上都镇大田农膜整治的通知
为有效整治我镇农田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农膜,倡导农业清洁生产,及时捡拾残留在耕地中的废旧农膜,并集中焚烧,从根本上解决因农田农膜造成的耕地土壤污染,营造生态健康的美丽乡村新气象,特发《上都镇关于农膜回收的公告》,请各嘎查村(牧场)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开展大田地膜整治工作。
附:《上都镇关于农膜回收的公告》
上都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
上都镇关于农膜回收的公告
各嘎查村(牧场):
当前正值春耕备播繁忙季节,也是农膜回收的关键时期,农膜,又称薄膜塑料,包括地膜(也叫农用地膜),主要成分是聚乙烯。主要用于覆盖农田,起到提高地温,增加土壤湿度、促进种子发芽和幼苗快速增长及抑制杂草生长的作用。但农用薄膜处置不当,会造成耕地土壤污染,因此为科学合理使用地膜,降低地膜残留污染,实施农膜回收利用,意义重大。
一、农用残膜危害大
农田残膜影响土壤物理性质,抑制农作物的生长发育。由于过去许多农田采用低于国家标准0.015mm地膜,使用后的残膜极易破碎,难以回收。残留在土壤中破坏土壤结构,影响种子获得水分和养分,导致缺苗断垄,缠绕作物根系,影响作物生长,降低作物产量,缠绕农用机械,影响农事作业;混杂在秸秆中喂食牛羊,会引起消化道疾病,甚至死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散落在田间树梢、房前屋后和道路沟渠,污染农村生活环境。
二、不回收要受罚
严禁将废旧农膜随意丢弃或者焚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科学用利益大
科学使用和回收农膜,倡导农业清洁生产,利国利民利大家。根据《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国家强制性标准,农业生产者应当按照农膜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购买、使用新国标农膜产品,厚度不得小于0.015mm,鼓励和提倡使用全生物可降解农膜,使用生物可降解农膜,不仅可以增温保墒,满足作物生长发育需要,而且因为其在作物生长季后能够安全降解,无需再清理回收。着力加强农艺农机技术示范推广,综合运用农艺措施、农机化技术,提高农膜科学使用和农田残膜回收水平。积极引进机械回收农田残膜的新技术新设备,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机械捡拾回收农田残膜,以降低农田残膜的捡拾难度。
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改善生活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废旧农膜的回收,更需要大家的理解、参与和努力!希望全镇社会各界朋友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遵规守法、科学使用、积极回收,逐步减少农膜残留,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