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上都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 流程》的通知 | |||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1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上都镇 | 信息分类:通知 | ||
概述:关于印发《上都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 流程》的通知 | |||
成文日期:2024-09-11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9-11 10:53:3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有效 |
关于印发《上都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 流程》的通知
来源: 正蓝旗上都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9-11 10:53
镇各嘎查村(场)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深入落实旗民政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好全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上都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流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上都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流程
-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通过网络申请,可他人代办
- 镇人民政府收件受理
- 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对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提出初审意见
- 嘎查村(场)社区公示7天
- 旗民政局审核提交材料,提出审核确认意.
- 符合条件的,从批准之日下月起给予特困供养待遇。选择集中供养的、安置到相应供养服务机构;选择分散供养的,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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