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正蓝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隐患排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11152530MB16339695/2024-00026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生态环境局 信息分类:其他
概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正蓝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隐患排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2024-11-29 00:00:00 公开日期:2024-11-29 10:34:58 废止日期:———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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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正蓝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隐患排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政策解读

来源: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正蓝旗分局 发布日期: 2024-11-29 10:34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正蓝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隐患排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 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 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 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强化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防治意识,防止新增或者加重土壤污染。

二、主要任务

高标准开展隐患排查质量提升工作

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须依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质量控制记 录表,从隐患排查报告完整性、整改资料完整性、 重点场所设施识别全面性、排查全面性、排查结果准确性、整改 落实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土壤污染防治义务是否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隐患排查制度建立 和落实情况是否纳入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等 9 个方面,开展 全面自查,切实提升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和土壤污染隐患整改成 效。2024 年、2025 年新增纳入名录企业当年应全面完成 1 次隐患自查。参照国家监督检查程序和技术要求,组 织技术力量对列入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的企业隐患排查工作进行 资料抽查和现场检查,指导企业查漏补缺,及时发现隐患自查存 在的问题,提出质量控制建议。

       全面强化技术培训和帮扶指导
       强化对各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质量提升工作的技术帮扶指导,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现场案例实操等 方式,重点针对有毒有害物质识别、隐蔽性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 设备识别、隐患排查制度建立等容易产生疏漏的环节进行重点培 训指导。“十四五”期间,要对本辖区内全部重点监管单位完成 一轮现场质量提升帮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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