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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苏木镇行政执法权力承接工作的通知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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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赋予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的通知》(内司通〔2024〕21)的有关要求和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精神,结合各苏木镇承接能力,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旗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议审议,形成了赋予各苏木镇形成执法权力指导目录。现将调整后的指导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

  附件:1.正蓝旗赋予上都镇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

  2.正蓝旗赋予哈毕日嘎镇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

  3.正蓝旗赋予桑根达来镇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

  4.正蓝旗赋予宝绍岱苏木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

  5.正蓝旗赋予扎格斯台苏木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

  6.正蓝旗赋予那日图苏木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

  7.正蓝旗赋予赛音呼都嘎苏木行政执法权力指导目录

  正蓝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