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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确保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61号),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决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61号)
出台目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正蓝旗一体建设为目标,规范有序做好全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
四、重要举措
《方案》围绕“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正蓝旗一体建设”这一基本原则,分为四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及出台目的,旨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第二部分为组织领导,完善考试机制,确保顺利进行。第三部分为考试的具体实施,分为考试准备、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成绩公布、证件办理等五个部分;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要求各苏木镇场及相关职能部门树立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